一、申请前准备
1.在开始申请前,必须要有一个具体的发明创造,同时对技术方案有清晰的概念,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关于专利的定义。
2.申请人应具备专利权的符合要求的合法权利,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委托人需要有资质。 3.准备好包含书面叙述、解释、配图及结构方案等内容的专利申请书,上面应包含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技术领域及技术方案等条款。
4.选择合理、准确的中国国内申请分类号(CNC)及国际申请分类号(IPC),以便管理专利申请。 5.准备有关申请人(包括发明者、申请人和委托人)的证明材料,比如单位、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申请环节
1.由申请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在接受该项发明创造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SIPO)进行申请,申请书附有专利权要求和申请书结构、说明配图及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经过中国SIPO的审查检查,理出对权要求的改正,收到改正通知后加以更正;如果检查无问题,获出公布通知,即获得中国SIPO的正式受理,该专利申请入公开发表阶段,18个月内须发布公开通知,以便其他参与者行使有关的权利。 3.公布后,该专利申请可能进入考虑阶段,向其他参与者发出审查通知,对其答复进行审查,即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权要求。
4.在审查终结阶段,将发放专利证书;如果申请的专利证书被否定,可以重新进行审查,或改进发明创造技术方案并重新申请。
三、获得专利权后
1.获得注册给及有效期为20年的专利权,可以对他人实施垄断。
2.可以通过准备及贩卖实施产品及服务,获得收入。
3.在委托代理机构实施法律诉讼和监督他人侵害专利权行为,以维护申请人或授权人的合法利益。
四、专利异议程序
1.申请人或社会各界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不服,或认为有争议的申请材料,可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2.异议申请书应包含异议材料、实质、原因、理由及要求等条款;异议人必须具有专利权的合法权利及资质。
3.异议的诉讼不受时效约束,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和处理。
4.异议审查期间,原专利申请及申请书结构、材料及权要求可能发生变更。
五、过期补正程序
1.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申请人未能按规定时间提出请求的,可以在限定期内提出书面过期补正。
2.补正后申请内容不得超出改正通知范围,且必须提交必要材料。
3.申请人未能在指定期内提出补正或者补正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申请得不到专利权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