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号:XXXXXXX
发明名称:XX产品外观设计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经审查,认为申请人XX公司所提交的“XX产品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现予以授权。
一、专利权项范围
本专利权项范围如下:
1. 一种XX产品外观设计,包括以下特征:
(1)主体部分:采用XX材质,表面光滑,颜为XX,形状为XX形状; (2)功能部分:包括XX功能模块,与主体部分相连,形状与主体部分相协调;
(3)装饰部分:在主体部分表面设置XX图案,图案与主体部分颜、形状相协调。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产品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XX功能模块采用XX材质,颜与主体部分颜相协调。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产品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XX图案采用XX图案设计,与主体部分颜、形状相协调。
二、专利权人权利
1. 专利权人享有本专利权的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本专利产品。
2. 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实施本专利,并从许可实施中获取收益。 3. 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转让本专利。
4. 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在国内外申请与本专利相关的专利。
5. 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保护本专利,对于侵犯本专利的行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三、专利权人义务
1. 专利权人应当在本专利授权后,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标识。
2. 专利权人应当依法缴纳专利年费。
3. 专利权人应当在本专利授权后,积极进行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专利保护期限
本专利的保护期限自授权公告之日起计算,共计十年。
五、专利实施许可
本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法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本专利授权公告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向我局提出异议。
2. 本专利授权公告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本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保护。
特此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