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16
∙【字 号】东政办〔2018〕44号
∙【施行日期】2018.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8〕18号)要求,现将《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随文呈上,请审示。
2018年3月16日
海东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现编制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市政府undefined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全市上下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围绕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海东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布《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政办〔2017〕193号),进一步明确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26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和主要职
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成员单位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认真落实《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7〕192号),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海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办文程序中落实公开属性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信息发XXX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多方位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在市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集中发布。同时,实行季报通报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上报的季报单和目录备案表,对各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每季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全年共印发通报4期。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办公室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