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4月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4月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5.17
【字 号】青政办〔2017〕90号
【施行日期】2017.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4月民生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青政办〔2017〕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扶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省妇联,青海保监局:
  为扎扎实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的民生十件实事,加快推动工作进度,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办〔2017〕13号)精神,近期,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委督查室、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等部门,采取书面普遍督查、电话跟踪督办、深入州县实地调研、现场查看以及暗访的形式,对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民生十件实事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逐项对接,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民生实事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省民生十件实事共涉及47项具体任务,截至4月底,
已完成12项,启动45项(但无实质性进展6项),未启动2项,其中,全省13项民生指标调标工作已完成10项。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全省“百日攻坚”行动的有力推动下,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对各项工作抓得早、抢在先、落地实,民生十件实事推进有力,进展顺利,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民生十件实事任务分解下达后,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及时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民生实事做实做好,令百姓满意。西宁市委按照省委书记王国生的批示精神,专题就湟水河综合治理问题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六个确保”的贯彻措施和开展“河湖清”建设行动;海东市、海西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时召开厅务会或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提出要求;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和村医补助标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审议,统筹谋划、整体考虑、稳步开展,做到扎扎实实起好步、开好头。
  (二)完善措施,及早抓好政策制定。为确保民生实事尽早落地见效,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提早研究制定民生配套政策、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到民生实事依法实施、按规操作、要素保障齐全、可研论证科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落实民生实事工作上,起步早、行动快。截至4月底,已制定印发涉及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民生实事的政策、行动方案8个,有力确保了目标任务的推进;省交通运输厅和西宁市政府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打造“畅通西宁”工程,“外环内网”路网、“管廊”城市建设等大部分项目建设提早开复工;省发展改革委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民生项目立项计划研究、审批以及积极向国家申请建设项目立项等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涉及民生实事的配套政策多数已制定。经初步统计,各责任单位(不含市州)共制定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等近60余个,有力保障了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
  (三)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各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青政办〔2017〕13号文件要求,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业务和职能处室(局、办)分工负责、协调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任务保障,将民生事项纳入各自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绝大部分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制定印发民生实事任务分工和责任事项落实方案,建立任务台账和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下达任务指标,将每一项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到责任
处室(局、办)、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推进措施及完成时限,避免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同时,定期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政府领导现场督办和指示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省卫生计生委就推进“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了52项重点任务,确定了44项监测指标;省食品药品监管把责任落实到11个省食药安委会成员单位及8个市州40余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成立专门办公室,制定工作制度,确保民生工作落实到位。
  (四)协调联动,强化保障跟踪问效。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注重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工作进度。一是坚持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相关地区和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牵头和配合任务,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衔接项目,通过召开项目协调会、现场办公等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启动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省财政厅积极进位,主动作为,配合各责任单位提前研究制定预算计划,及时下达各类民生实事专项资金113.72亿元,全力保障了民生项目如期开工。二是创新落实手段,强化跟踪问效。省政府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注重加强现场督查指导,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实事任务每月有进展,季度见成效。省科技厅在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开展实地督查的同时,创新督办方式,建立项目建设联络,指定项目责任地区专人定时上传项目进度照片,既实现了即时督查,也起到了项目单位之间相
互督促借鉴的作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卫生计生委也多次组成督查组,全面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工作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总之,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民生十件实事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良好。全省加强基层文化服务“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成为全国首家拨付预付金的省份;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七项民生政策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健康青海建设推进有力,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包虫病防治成效显著;文化惠民、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全民健身服务、广播电视覆盖等实事项目超序时进度。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民生十件实事总体推进有力、进展顺利,但在推进落实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各责任地区和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一)个别工作尚无进展,相当一部分事项还处于前期研究论证阶段。经反复核实,截至4月底,“降低公租房申请门槛,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降低条件还未明确;创
建“儿童之家”工作尚未开展,“春苗营养计划”“朝阳计划”项目学校尚未选定;“32个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除西宁市其余地区均未开建等。此外,综合分析所有任务进展情况,有10多项工作还处于安排部署、前期研究准备阶段。
  (二)个别责任单位之间存在沟通不够,项目对接不及时,项目负责人底数不清,提供的项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实事工作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项目省发展改革委提供资料是2017年拟建设实训基地4个,孵化基地2个,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资料却为计划建设实训基地5个,孵化基地3个,出现了任务基数不一致的情况;在关爱妇女儿童民生实事中,“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已由原省妇工委调至省民政厅,目前因工作对接不力,项目至今未启动实施。
  (三)个别责任地区和责任单位,在个别项目上存在重视不够、统筹谋划不到位、推动不力、行动迟缓的问题。一是个别已确定或规划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至今仍停留在调查摸底、可行性论证或项目选址等环节。督查发现,创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项目,不仅2017年项目尚在协调落实中,而且2016年底已确定2017年继续实施的9个项目,目前也只有2个开工建设,其余还在做前期工作。二是个别地区由于前期对项目未进行深入实地调研,统筹谋
划不到位,具体负责承办人靠经验定计划,造成项目在具体实施时与当地实际不符,出现变更调整、重新选址、重新设计方案的情况,影响了项目开工进程和资金拨付。如,河南县和泽库县两项承办的“高原之家”至今设计方案未通过评审。
  (四)对具有前瞻发展理念的综合性城建项目存在研究不深不透,缺乏深入统筹规划、创新推动发展的思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涉及规划、设计、园林、水利、国土、市政等多部门以及建设企业等,从客观上讲,因部门众多存在统筹协调难度大的问题,从主观上讲,因责任地区认识不足、经验不足,存在缺乏技术标准支持、规划设计方案制定不科学、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暗访中,有建设施工企业反映,目前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改造的市政路面,因没有统一执行的技术标准,各招标承建施工方使用的产品(所铺渗透地砖及铺垫沙石等)规格、材质等不一,造成建设铺垫厚度、成本、质量等的不一致。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09: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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