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援合作处)关于请提供省党政代表团赴援青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援合作处)关于请提供省党政代表团赴援青省市回访交流期间有关工作材料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8.21
【字 号】青发改支援函〔2018〕757号
【施行日期】2018.08.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援合作处)关于请提供省党政代表团赴援青省市回访交流期间有关工作材料的函
省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工作指示要求,省党政代表团计划于8月中下旬赴援青六省市拜访交流。为统筹安排好拜访期间相关工作,请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此次拜访六省市期间,各有关部门如有与援青省市对口部门拟签署的相关协议,请抓紧衔接研究确定协议内容,并及时将协议相关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届时,将统一安排签署。
  二是请研究提出需省党政代表团拜访援青六省市期间协商推进的重大事宜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以上材料请于8月10日18点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支援合作处)。
  联系人:赵延萍;:6307770
  邮箱:***************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45: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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