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冒牌货的由来与识别

EM冒牌货的由来与识别
比嘉照夫教授和他的研究机构的声明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EM不仅是一个国际性的专有技术,而且是一个注册商标。在中国,只有江西天意一个生产厂家(南京爱睦乐公司为天意提供菌种)生产EM产品和合法使用EM商标。声明同时指出:目前市场上多有假冒。
所谓冒牌,即仿冒成功品牌,然后招摇过市坑蒙拐骗。此现象人类社会并不罕见,神话里有假悟空,历史上有假李逵,生活中假冒品比比皆是,近日报载假药已成世界之患!EM自然不能免俗,这些年它在大农业象一场空前的浩荡旋风,成功的知名度使它一直遭受冒牌货的骚扰。
EM来到中国后,其“源于微生物,超越微生物”的非凡表现使无数人为之折服,大家并奔走相告,各大主流和专业媒体纷纷宣传,许多政府部门下文推广,可谓气势恢弘商机毕现,这使得不少意欲谋利却又没有市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搭起了顺风车,近两年,EM假冒产品在市场上、在网上和一些小报刊的广告中已随处可见。
    这些假冒产品有一个共同特点:便宜。除了损害EM技术的真实性和美誉度外,对于广大用户来说,这些赝品更象“隐形杀手”,利用人们追求“价廉物美”的心态随时坑你一下,轻则没有EM完全
之效果,重则误时误农误渔,甚至因为买到制作粗劣而充斥病原菌的菌液,导致庄稼受害、动物受害、身体受害!
假冒产品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爱夸“海口”:每毫升含多少亿个菌,天花乱坠。殊不知,EM除了符合国家标准菌数外,它与其它微生物制剂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靠众多微生物形成的强大抗氧化力――EM酵素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大自然中的有益微生物来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力量的,而非菌剂本身的单纯作用。被重复发酵的假EM自然不存在EM原露中那么丰富的EM酵素,这也是EM优于其它微生物技术的主要特征。
    鉴别EM假冒产品是要有一定的法律和微生物知识的。目前市场上的EM假冒产品一般有下列特征:
    其一、不少地方,大多在县级以下区域兜售“EM菌种”,大都以“每公斤只需×角钱”传授EM繁殖扩培技术;高级一些的手法还有大做广告推销EM生产技术,但是,其核心技术都不是真正的EM菌种生产方法;
其二、市场上能发现标有“××EM”、“EM××”或“×××EM”、“EM×××”,有的直接打“EM”或“EM原露”、“EM原液”(近似商标)甚至还冠以“超浓”、“浓缩”、“精华”等唬人;
其三、有些“EM”根本不是微生物产品,只是其它化学物质,还讹称加了中草药,加了微量元素等;
    我们知道,EM是科学家尽量将大自然中数十种有益微生物包括好氧的和嫌氧的都汇集起来的重大技术,因此,只要方法得当,EM可以在种植、养殖、水产等众多领域里的所有动植物身上发挥稳定而出的效能。由于其生产工艺复杂,要采取好氧的和厌氧的不同方法,让多种习性的微生物融合并繁殖,所以根本不是“×角钱一公斤”或者一包菌粉再加上一些化学原料那么简单的操作方法可以复制出来的,否则国家要高新企业做什么?!更不是一些企业甚至科研单位贴上“EM”字样的侵权标贴就能使内装物发挥EM的全面效果。我们只要闻一闻,就知道很多假冒产品是采用发酵水的方法,将EM原露进行勾兑,以数十倍乃至上百倍分装上市弁取暴利,我们对它们加以识别并不困难。
品牌之痛
最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南昌亿隆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江西省天意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EM原露”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其赔偿后者30万元人民币。
    相当一部分天意公司的客户恐怕对“亿隆达”并不陌生,因为这个公司一出现,便利用目前尚不得而知从哪里搞来的天意客户名单,将它的侵权产品冒名顶替乱发一气,似乎中国没有法律,好像大家没长眼睛。
从直接冒用天意的商标到跑到天意客户里蒙蔽视听,“亿隆达”所作所为可谓登峰造极,令人发指。 试想,家里被一伙蒙面人登堂入室明火执仗大肆抢掠一番,恐怕不仅仅带来痛苦。
啥叫品牌?是产品的牌子?不对,不能简单的这样理解。产品卖好了,牌子叫响了,客商挂起这牌子,用户便相信它。牌子响了便值钱,行家学者管值钱的牌子叫品牌。一个成功的品牌,除了广告运作之外,它凝聚着广大推广者的心血,凝聚着代理人向客户服务的艰辛劳动。
品牌的学问很大。若放到学术界,你一部,我一部,专家们不知写了多少部用学术语言堆砌的,动辄百万字的让人费解的专著。没办法,哪一个成功的品牌后面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戏?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财富的大戏难道不值得大书特书?这样的故事,梦想成功的后来者最爱看。特别是世界500强的故事,哪一部创业史不象神话一样激动人心,令人无限遐想?
世界500强的品牌不仅仅是产品的金字招牌,更显示一个国家的实力和骄傲。谁敢动一动,恐怕不是法院来判你,政府首脑、国家机器也要来和你算账,轻饶不了你。比如你在自家的糖水上贴一张世界头号品牌可口可乐的瓶贴,或者炸一条鸡腿贴上麦当劳的字样,你说我有500万, 5000万送给你美国人,只是你的牌子让我贴一贴,人家肯定不干,给多少钱都办不成。
EM原露这块牌子现在还小,做了11年,被工商部门评了著名商标,但还远远达不到举世闻名的程度。就是这样一个小品牌,在中国这样的法制环境里,这两年遭遇成虎狼噬咬抢夺,网上更加疯狂,好像谁都可以不花一分钱拿来贴一贴,这不,将近20个侵权官司在等待法院一个一个判决。
小品牌,比大品牌可怜得多,痛苦得多。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法官说“亿隆达”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少判一些钱吧!
天意客服部也经常会接到这样的电话:“用了EM之后怎么没效果啊?” 或“怎么反倒不如没用好啊?”后经排除使用方法是否得当的因素,一查验,原来此EM非我EM,他买到了假EM。幸运者效果差一些,倒霉者买的假货中还含有致病菌。
上述现象至少说明两个道理:
其一、如果是真品EM技术,又比天意公司的EM原露便宜,又搞到了天意客户名单,它怎么会崩溃呢?肯定早已取代天意,比天意做得更大才对。然而,假的毕竟是假的,虽然一时间甚嚣尘上,影响了天意产品的市场,却很快被用户唾弃,天意业绩并没有因为“亿隆达”们的骚扰而受到致命打击,因为进入2007年,第一季度的业绩已经高于以往任何一年的同期水平。道理很简单,一个好品牌,需要产品质量的支撑,这是做好服务的根基。
其二、“亿隆达”们搞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是有社会基础的,它虽然“崩溃”,却也经营了一段时间,他们靠的就是让怀有善良愿望和希图便宜的人们吃亏上当。
仔细琢磨和分析,这一部分人为什么会吃亏上当呢?说到底,这是人们贪图“物美价廉”的生活习性使然。这也是人类经营活动中对利益的追求。于是,这种习性为真假搏弈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为了证明这种习性,法国生物学家让· 法布尔对巡游毛虫作过一次实验。这些毛虫也有一种习性,就是追尾爬行。科学家用了一只大盆,它们居然沿着大盆边缘首尾相衔不停爬行了整整七天七夜!这些毛虫子劳累了一生却原地不动。它们被自已的习性欺骗了。购买假货的人们与这些毛虫的盲目性是十分类似的。科学实验的目的,无非是证明人类即使有很高
的智能和天赋,也往往容易被自己的生活习性所蒙惑。
目前农村更有让人啼笑皆非的闹剧在到处上演,一些人会花数百元去买所谓EM的“生产技术和配方”并加以大肆推广,这种“配方”的欺骗性源于几分钱或几角钱就能“生产”一公斤EM原露。挂羊头者往往还戴着一些耀眼的头衔,用户其实只要冷静想一想,真品EM技术企业投资这么巨大,而且今年随着市场规模的发展又追加投资上千万元!何况EM原露生产配置技术如此复杂,你花几百元就能“化解”吗?可笑的是,卖配方的人居然是根据做馒头发酵面团的原理来骗人。众所周知,自然界的动物们是吃不同的食物的,微生物们也是如此,不同的微生物的食物基质也不同,酵母菌用发面原理可以扩繁,但是EM原露里面其它数十种微生物难道都吃面团吗?如果真的这样简单,大学里面也不用设立微生物系了,因为有一个面团就可以解决地球上所有微生物的问题。使用方法当中用红糖水固然不错,但那是激活,让微生物苏醒为人类服务,这和生产技术风马牛不相及!
品牌一般与诚信形影相随。一个品牌响了,后面就会跟着一连串的假冒和愚昧导演的荒唐故事。农村市场巨大,但农民在中国是弱势体,他们受到伤害了,给拥有品牌的企业带来的绝不仅仅是痛苦,还有莫名的无奈和不安。
偷别人的品牌做的企业和产品会长久吗?答案显而易见。因为法律会制裁它,人们总有一天会战胜习性或在实用中识破它,摒弃它。
不可能做长久的企业和产品会有诚信可言吗?答案也显而易见。因为诚信是企业做强做大的基石这一,若无诚信,企业失去生存的根本,会给消费者带来什么后果同样不言而喻。
人生在世,都希望交几个好朋友,因为好朋友会给你带来好的生活方式。而好朋友的第一个标准,就是能够以诚相待。
买一个好的品牌,其实就是等于交了一个好朋友。好的品牌往往代表一个好的企业理念,好的品牌及企业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你的生活方式。为了实现企业理念,为了打造好的品牌。企业首先必须诚信经营。
而假冒产品由于往往短命,一般来说打一就跑能蒙多久算多久,做不长久自然用不着诚信经营,而且也无法诚信,因为技术本身就是假的。用假东西坑蒙钱财,坑一个算一个。
你一定不能想象你推心置腹的好朋友哪一天突然不见了,或者露出另外一副狰狞嘴脸来。果真如此,一定是人生最大的痛苦。
当你怀着一种美好的期望值去寻购买一种产品,结果它根本就是在欺骗你,欺骗你的钱财,欺骗你的劳动,欺骗你的感情和智慧,欺骗你的生活和未来,给你带来的,肯定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
品牌啊,给人类带来了快乐和梦想,但另一面带来的绝不仅仅是痛苦!
附:
江  西  省  南  昌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摘要)
(2006)洪民三初字第42号
原告江西省天意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农业厅旧办公楼。
被告南昌市亿隆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上坊路382号(江西省科学院内四层办公楼第四层西侧)。
被告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上坊路108号。
原告江西省天意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公司)诉被告南昌市亿隆达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隆达公司)、被告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33: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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