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保证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的评审质量,制定《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包含下列奖项:
    (一)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
(二)河南省决策研究成果奖;
(三)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奖。
  第三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第四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五条 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设置:
(一)该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
(二)该奖项授予在河南(包含中央驻豫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参评论文应为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自然科学类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类的学术论文,且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在河南(包含中央驻豫单位)工作。
(四)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可以评
为一等奖。一等奖学术论文应为SCIEIISTP引文数据库索引或收录。
(五)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可以评为二等奖。二等奖学术论文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
(六)在科学上取得一定进展,对学科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在科研、生产上有指导和推广价值,可以评为三等奖。三等奖学术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第六条  河南省决策研究成果奖的设置:
(一)该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
(二)该奖项授予在河南(包含中央驻豫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决策研究成果是指对国家或河南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或提出的科技工作者建议、提案、议案、建议案等成果。
(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强、决策和咨询准确度高的研究成果或科技工作者建议,被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采纳,并收到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
(五)对河南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强、决策和咨询准确度高的研究成果或科技工作者建议,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采纳,并收到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六)对省辖市或县(市、区)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强、决策和咨询准确度高的研究成果或科技工作者建议,被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或有关单位采纳,并收到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七条  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奖的设置:
(一)该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
(二)该奖项授予在河南(包含中央驻豫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参评著作应为自然科学类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类的学术著作,且著作发表时第一作者在河南(包含中央驻豫单位)工作。
(四)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可以评为一等奖。
(五)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可以评为二等奖。
(六)在科学上取得一定进展,对学科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在科研、生产上有指导和推广价值,可以评为三等奖。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2:01: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48442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河南省   学术   发展   研究   科技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