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2.08.09
∙【字 号】鄂林党[2012]106号
∙【施行日期】2012.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湖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闵水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鄂林党〔2012〕106号)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闵水发同志任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正处)、党委委员,免去其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副站长职务;
朱兆泉同志任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副站长(正处);
肖创伟同志任省园林工程技术学校党委书记(正处),免去其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少明同志省园林工程技术学校党委书记职务;
彭行荣同志任省林业厅《花木盆景》杂志社党支部书记(正处),免去其省园林工程技术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12年7月30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省林业厅党组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