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度)白皮书

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度)白皮书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19.04.22
【分 类】司法白皮书
正文
 
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度)白皮书
 
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
  2009年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为提高广东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广东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保驾护航。
  (一)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2009年,我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新收6144件,同比增长38.78%,占全国总数的20.06%;审结6067件,同比增长40.96%,占全国总数的19.89%。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新收1246件,同比增长80.58%,占全国总数的23.33%;审结1374件,同比增长104.77%,占全国总数的25.02%。全省知识产权一、二审民事案件的结案增长幅度均高于收案增长幅度,积存案件得到有效清理,案件收结实现了良性循环。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全省法院严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关。2009年,我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上诉率为20.54%,二审发改率为11.28%,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二)增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可能给权利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遏制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一
直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2009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一审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93件765人,审结395件764人。在已生效的判决中,假冒注册商标案118件204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7件49人,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案19件26人,侵犯著作权案8件12人,侵犯商业秘密案8件12人。共对659人作出了有罪判决,并对其中656人依法给予了刑事处罚,彰显了我省法院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坚决态度。
  (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工作通过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否定违法行政行为,促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2009年,我省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3件,审结24件,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行政保护作用的发挥。
  2009年,全省法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敏锐洞察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以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呼声,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严格司法与为民服务的关系,在遵循既有法律规范的前提下,智慧地解决各类矛盾,从而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例如,公正高效地审结了我省第一起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纠纷,为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风向。此外,还妥善审结了路易威登马利蒂(法
国)诉时间廊(广东)钟表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纠纷、黄道益活络油有限公司诉广州维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美国安利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诉广州安洛电器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纠纷等一批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优化了我省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树立了广东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
 
二、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特点
  回顾2009年,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特点可概括为以下七方面: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数持续走高,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
  2009年,我省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数都继续攀升,尤其是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高达80.58%。从全国范围来看,我省的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新收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均超过了五分之一。其中,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新收数再次位居全国首位,出现了六年蝉联全国第一的局面。在案件数量上升的同时,我省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的类型更加多样化。在新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除含有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发现权与发明权纠纷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类型外,还含有2件垄断纠纷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省新出现的案件类型。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供司法保障,为广东由制造大省向“创造大省”的转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切实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省结案工作取得成效
  全省法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思想,一切工作服从于并服务于办案。规范延长审限的审批程序,一手抓旧存知识产权案件的清理工作,一手抓新收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结工作。2009年,全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了84.83%,同比增长3.72%。二审结案率达到了88.59%,同比增长21.56%。部分法官甚至实现了零存案,结案率高达100%。全省法院清案工作取所取得的成效,为力争实现案件在审限内审结奠定了基础,减少了权利人维权的时间成本,推动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发展进程。
  (三)调解工作异彩纷呈,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为了促进和谐司法诉讼环境,全省法院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并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通过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技能,使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全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继续保持了一半以上经调撤结案的良好势头。2009年9月,省法院民三庭荣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省法院民三庭审结的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部分法官的个人调撤率高达75%,涌现了一批调解经验丰富、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调解能手”。各级法院还成功调解了一批涉及国外知名企业、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例如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调解的美国微软公司诉广东某玻璃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不但促使双方化解了干戈,还促成了双方建立了商务合作关系,既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被告企业软件正版化的进程,真正实现了双赢的结局。
  (四)省法院加强了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规范全省法院的案件审判工作
  为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规范性,防止各法院将司法审判工作地方化,2009年省法院加强了对下级法院进行审判指导的力度。一是于2009年3月出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音像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首次对侵犯音像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诉权、原告资格的认定、原告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的认定
、全面赔偿原则的适用、网络侵权纠纷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对全省各级法院进行侵犯音像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有非常现实的指导作用。二是为避免全省各法院在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上出现认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省法院根据最高院有关文件的精神,连续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重申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建立健全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通过采取调整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管辖权和从程序上确保省法院对驰名商标认定进行监督等措施,行之有效地对我省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行为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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