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打假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打假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几年来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状况还没有根本好转,有些地方还十分猖獗,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假冒伪劣产品品种多、数量大,且恶性案件增多、涉案金额巨大。二是范围广、来势猛,出现了成规模的区域性、集团性制假售假。三是假冒伪劣产品大多是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潜在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四是制假售假手段狡猾,追根溯源难,加之干扰、阻挠甚至使用暴力抗拒执法以致执法人员被害的事件屡有发生,造成打假阻力重重。打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任重道远。
一、执法打假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社会根源在于:我国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秩序还不规范。一些不法分子由于有暴利可图,不惜铤而走险,比如马克思当年所指出的,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此外,由于数量众多的小生产者法制观念淡薄,自发参与制假售假活动,成为制假售假活动的社会基础。制假售假活动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是:一是认识不端正。一些地方领导对打假工作存住错误认识,有的认为制假售假是资本原始积累,
经济发展只能“先发展、后规范”;有的担心打假会影响当地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影响地方财源;有的担心揭露当地假冒伪劣问题会影响地方声誉和领导政绩。因此,对制假售假活动往往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二是市场秩序不规范,法制不健全。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新旧体制交替,市场秩序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经济生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市场管理不力,监督不力等。三是制裁不严,打击不力。主要表现在有少数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收代罚、以罚代刑,对犯罪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从经济惩罚的力度看,我国“打假”中的经济惩罚的力度存在四个不到位:即,假冒侵权赔偿不到位、经济重罚不到位、伪劣产品责任事故民事赔偿不到位、惩罚性的经济赔偿不到位。从法律惩罚的角度看,惩罚的威慑力还不够,从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已被查出的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判刑概率是!,加上大量漏网未被查处的制假售假的判刑概率是极低的。四是少数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他们与制假售假者互相勾结,知法犯法,助纣为虐。
这些情况说明,打假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的认识,同时要看到,要扭转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状况,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假工作,并把打假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通过加大
执法力度,整顿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惩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活动。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制售假冒商品又有暴利,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还会存在相当一段时间。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而艰巨。
二、执法打假工作中的对策:
(一)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也要认识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打假领导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层层抓落实;三是要加强对重大案件加强督查督办。
(二)突出重点把打假联合行动引向纵深发展
当前要做的工作一是要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打假斗争,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专项打假活动,要采取措施严防制假售假死灰复燃和反弹。二是要把整顿治理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放到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摸清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落实责任,跟踪监控,综合治理,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活动集中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要进一步组织执法力量主动出击,对那些已查处过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杀回马”,防止死灰复燃和出现反弹。
(三)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四个一批”
今后打假工作要以查办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首恶分子和惯犯,严肃处理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四个一批”,依法严厉追究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努力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布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打假联合行动的威力
为把打假联合行动推向深入,质监部门要继续发挥工商、卫生、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各自的优势,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
(五)推进建立打假长效机制,使打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打假既是当前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把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方针,一方面要较长时期保持打假的高压态势,防止制假活动死灰复燃;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完善法制,标本兼治,使打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在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打假工作的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和为打假治劣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事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法制观念,使消费者自觉抵制假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打假工作,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基础建设工作
一是要建立“打假”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对“打假”有功人员及时表彰和奖励。二是要建立一支
高素质行政执法“打假”队伍。要在“打假”队伍建设和条件上多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装备精良、反应迅速、运作灵活、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三是要建立健全多方协作、联手“打假”的协作制度,大案要案通报、通令、协查制度。四是要建立“打假”信息快速反应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打假”系统等等。采取的这些措施,就是要坚持打假与整治、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净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今后对执法打假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立法工作,为加大处罚力度提法律武器
“以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大惩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最根本的治本之策是加强立法工作。要从法律上界定出不同违法程度的处罚标准,特别是对严重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予以重罚,一则防止违法者再犯,二则使其经济上受到严重创伤。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31: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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