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4.11.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234号)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第六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在国家高新区、高等院校和应用型研究院所内组织申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要高层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4)列表简述近两年机构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客户的领域、名称、数量、合作内容;
(5)公司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
(6)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
(7)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8)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三、有关要求
1.今年我省可推荐3家单位,其中高新区1家。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
料(一式1份,可不盖章)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处。
2.省科技厅将择优推荐,并通知入选的申报机构登录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将带水纹的纸质材料打印,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统一胶印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时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
四、
联系人:康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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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甘肃省科技厅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