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长臂管辖的策略

《中国外资》  2021年3月(上)第5期
42通过对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的长臂管辖的立法及案例的列举,分析长臂管辖运用的具体细节,论述法国对长臂管辖的应对,以及带给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有助于我国更加从容的应对长臂管辖。
我国应对长臂管辖的策略
■ 文/李怡霄 李雨珊 姚天冲
当今世界发展,全球化是大势所趋,各国之间的合作与联系愈加密切,但是单边主义与强权政治一直存在,逆全球化的浪潮甚嚣尘上,有些国家经常借助长臂管辖干涉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极力推行霸权主义与本国利益优先政策。随着中国“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诸多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也愈发活跃,而美国为了维护其在经济上的霸主地位,对于中国企业采取长臂管辖进
行制裁,这给中国企业带来了较大风险。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到华为CFO 孟晚舟被美国执法当局于加拿大逮捕。上述诸多案例都在提醒着我们,长臂管辖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长臂管辖应对之策的研究势在必行。
域外长臂管辖的运用
长臂管辖规则源作为美国民诉中的
一个常用规则,该规则被运用到美国各处,在1945 年的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一案中,美国联邦法院初次将最低限度原则确定为长臂管辖规则的基本原则,此后的长臂管辖法规一直以该原则为基础并通过对一系列判例的分析取得案件管辖权。
不仅如此,联邦法院还进一步发展了长臂管辖规则,美国各州按照联邦法院规定制定各州的长臂管辖法规,并将该规则运用诸多领域,本文将列举美国在反腐败领域、知识产权领域的有关立
法与案例剖析。1.反腐败领域长臂管辖
反海外腐败(White collar crime)
是美国行使域外管辖的重要领域。其中最为著名的立法即为《反海外腐败法》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是一部美国联邦法规,旨在规范公司贿赂和虚假或者不准确的会计行为。它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美国的一项重要法规,对跨国公司的行事方式具有全球影响力,企业的经营
和管理都应遵守该法律。
在反海外腐败领域,长臂管辖需要遵循最低联系原则,被告的行为需对法院所在地产生实质或潜在的影
响。在SEC 诉Stroub 一案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声称,一家匈牙利电信公司的三名高管向马其顿政府行贿,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证交会指控称,被告通过维持不准确的账簿和记录,以及提交与证交会文件有关的虚券法证明等手段,掩盖了一项贿赂计划。纽约南部地区法院认定,管辖权的行使是合理的被允许的,因为被告故意利用美国证券交易所来掩盖他们所谓的不当行为。
在反海外腐败领域,长臂管辖需要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即在反海外腐败领域行使长臂管辖时,会考量行使长臂管辖对被告、本国、别国权益和诉求的影响,以此进行衡量。在SEC 诉Sharef 一案中,纽约南部地区法院以缺乏管辖权为由驳回了立案,理由是“不合理”。
被告是一名74岁的德国制造公司阿根廷分公司前高管,涉嫌鼓励他人向阿根廷政府行贿和伪造财务报表,但他本人没有授权或行贿,也没有参与伪造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法院认为,被告与美国之间的联系“太少”,无法满足正当程序的要求,而且即使这些联系足够充分,
考虑到被告“与美国没有地理上的联系,他的年龄、他的英语水平低下,以及法院对裁决此事的兴趣降低”,将被告告上美国法庭也是“不合理的”。
基于上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便是州法院在向美国的自然人或法人考量是否要行使长臂管辖权时,一般也会遵循最低联系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2.知识产权领域长臂管辖
目前现存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约,
《巴黎公约》适用于最广义的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地理标志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世界版权公约》则针对于文学、艺术、科学的作品保护;《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通过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保护的独立性原则保障了作品及其作者的权益等等许多公约。不难看出,公约均要求缔约的国家需相互承认彼此的知识产权国内立法。这为缔约成员国的知识产权的域外效力留了足够的余地,但是也使得知识产权的长臂管辖问题应运而生。
除美国之外,其他发达国家,例如
暴露出了僵硬刻板的缺点,长臂管辖规则莫种程度上更加适应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依靠美国巨大的经济实力,长臂管辖规则在国际上运用的十分广泛。
查阅以往案例不难看出,长臂管辖规则在国际上更好的维护美国国民利益。在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纠纷中能够取得主动权,从而更好的维护本国公民权益,这对本国经济发展可以起到良性循环作用。长臂管辖规则丰富和发展了属人管辖权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
2.消极作用
虽然我们提到长臂管辖规则在当代有了新的发展,但是部分学者对长臂管辖规则的质疑也具有合理性。通过总结美国长臂管辖规则运用的一些案例,可以清楚的看到该规则与域外管辖权有着相似之处,该规则依靠域外管辖权的内涵,把手臂伸展到世界各国,破坏了国的规则运用到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纠纷中本身就不具正当性,以长臂管辖规则来给自己霸权披上合法的外衣,这是阻碍并损害国际法发展的行为。美国作为经济大国却没有大国的担当,肆意滥用长臂管辖规则的行为也是对国际法的轻视。法国应对长臂管辖的启示
美国司法部门以获取巨额收入、帮助美国企业打压竞争对手为目的,滥用长臂管辖,对欧洲企业频频下手。长臂管辖的滥用使欧洲承受巨大压力、苦不堪言。自2008年以来,被美国司法部门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达到26家,其中14家是欧洲企业,仅有5家是美国企业。欧洲企业支付的总额累计超过60亿美元,比同期美国企业支付的总额高出3倍。
数年来,法国企业沦为美国长臂管辖重点打击对象,金融、工业优势惨遭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哈伦·斯通将“长臂管辖”写进了美国的历史中,下排中间为哈伦·斯通。
负巨额债务,削弱其国际竞争力。2008 年至2018年,法国企业向美国司法部门支付的总额达到近200亿美元,同时有数名企业高管被美国司法部门刑事起诉并遭受牢狱之灾。
鉴于反制美国长臂管辖的紧迫性,同时囿于欧盟层面反制措施的低效率,近年来,法国以丰富国内立法和反制工具为抓手,推出了一系列反制美国长臂管辖的措施,抵御与模仿两种路径“双管齐下”。
一是完善反腐败法案。鉴于法国企业屡屡遭受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重创,因此建立预防腐败机制、加强审判主动权、形成对美“防火墙”成为法国保障企业利益、捍卫经济主权的核心目标。2016年11月8日,法国国民议会以308张赞成票(反对票为171张) 通过了《透明、反腐斗争及经济生活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萨潘II”法案) ,并于2016年12月8日由法国宪法委员会正式通过。“萨潘II”法案由增强透明度、更好地打击腐败以及使经济生活现代化三个部分组成,是近年来法国推出的主要经济法律,特别是在打击跨国腐败方面将本国立法提高到国际标准水平,从而建立了抗衡美国相关域外法权的工具。
二是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制。为争取波音公司经济利益、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美国始终没有放弃利用长臂管辖对空中客车下手,意图削弱其国际竞争优势。面对空客集团所受指控,法国司法部门合理运用“萨潘 II”法案,使得空客集团免于刑事诉讼,并将大部分截留在法国本土,成功捍卫了经济主权。空客腐败案也因此被誉为保护法国免受美国长臂管辖的里程碑。
空客腐败案被称为法国反制美国长臂管辖的司法实践典范。首先,法国国家金融检察官办公室历史上首次与英国司法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积极与美
国司法部门开展合作,化被动为主动,
赢得了审判的主动权; 其次,法国于
2016年及时出台“萨潘 II”法案,司
法部门有效运用法案中公共利益司法公
约条款,使空客免于刑事诉讼; 最后,
法国将大部分留在法国本土。
三是模仿与实践。法国逐渐加强国
内法律的监管和实施,体现出对“长臂
管辖”的模仿和进攻性。欧盟互联网产
业发展相对滞后,大部分欧洲市场被美
国大型跨国公司所垄断,不利于欧盟数
字经济发展和数据保护,被视为对经济
主权的威胁之一。近年来,法国以竞争
中性、反垄断、数据保护为由,将美国
高科技公司作为法律域外适用的重点目
标,并且以违反竞争政策或隐私保护法
规为由,对谷歌、微软、苹果等美国企
业处以高额。
法国反制美国长臂管辖系列措施,
既是出于多年来深受其害的求生意识,
也是出于美国霸权主义威胁下的求全之
策,对于他国与美博弈具有一定的参考
和借鉴意义。
我国应对长臂管辖的策略
通过上文对于长臂管辖的立法与案
例剖析以及法国的对于长臂管辖的反制,
笔者总结了几点应对长臂管辖的策略。
1.自然人与法人层面
虽然有时候国家成为了因长臂管辖
而受到政治打压、经济制裁和战争威胁
的主体,但毋庸置疑,饱受长臂管辖的
主体更多的是自然人和法人。因此,我
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应当采取以下应对长
臂管辖的策略:
一是提升自身海外合规经营的意识
和能力。提升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海外
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势必有利于
减少他们在海外经营的风险。我国的自
然人和法人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
设的进程中,势必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
法律制度,如何遵循该国法律,保证企
业经营的合规性,是防御法律风险的最
重要的举措。当进入到诉讼阶段以后,
就不再是防御的姿态而是需要救济的状
态,不如提升自身海外合规经营的意识
和能力,提升抗风险的能力,以防患于
未然。
二是提高自身积极应诉的意识和能
力。当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遭遇长臂管
辖时,应当积极地、有准备地参与到美
国国内法律程序之中,灵活处理转对抗
为合作。一旦进入到诉讼阶段,就应当
深入、细致地了解案情,钻研对方的诉
讼请求,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
需要落实到司法程序与可能的裁决的研
判之中。首先,作为被告当事人应该遵
守国外与司法程序有关的期间期限规
定,避兔因延误提交答辩材料等而错失
表达合法主张的权利与机会;其次,应
当充分的展现己方观点与证据,保持抗
辩策略的一致性和事实的完整性;最后,
鉴于海外诉讼成本较高,也可以由该行
业协会建立健全互助机制,成立专项基
金或者建立分摊机制保障企业积极应诉
的底气。除诉讼外,调解和谈判有时是
更为妥善的处理结果,转对抗为合作实
现共赢才是最佳选择。
2.国家层面
如今我国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尚不
健全,无法为诉讼主体采取有效行为,
也无法为我国实施反制或阻断长臂管辖
的域外效力提供相应的体系基础。美国
真正欲打压和制裁的对象则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因此,从国家层面而言,我国
应当采取以下应对长臂管辖的策略:
一是建立符合国际法的域外适用法
律体系。我国只有建立符合国际法准则
的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并参与到更
为公平合理的国际法规则的国家实践之
中,才更有助于推动国际法治和国内法
《中国外资》  2021年3月(上)第5期44
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承认财务,注定成为证监会长臂管辖权实践的第一个案例。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15:20: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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