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专利代理师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要求: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2. 岗位条件:在上海市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管理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评委会申报职称: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3. 学历和资历要求: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或专利管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或专利管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或专利管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负责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工作,取得知识产权师或专利管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获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其他专业中级职称,转至知识产权工作岗位满3年,且总的中级职称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规定。
此外,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请注意,具体的评审条件可能会根据上海市的职称评审政策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了解最新的评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