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注册时的一般注意事项

公司名称注册时的一般考前须知
  公司名称处理好几个关系:
  (1)名称与商标的关系  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  名称与商标的争议处理;(在先的原那么,申请处理的机关)
  (2)名称与广告的关系  名称(四段式)与广告的区别,构成四段式的按使用未经登记的企业名称处理;
  违反广告法规,不要按名称处理。
  不违反任何法规的可自由使用。
  (3)专卖店、连锁店的登记  涉及名称字号、商号的,应当提交协议书;
  不涉及名称字号、商号的按广告对待;  (4)两个名称问题
  必须纠正  国企改制可在核准的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原名称。
  (5)公司名称的转让共用  名称只能与企业或企业的一局部进行转让,不得共用。
  字号、商号可以转让,也可以共用  (1)转让规定---只能转让一次,转让给一家企业,自己永远不再使用;转让双方应签定协议并在股东会决议说明;转让方在协议书签订后应先办理变更手续,受让方再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转让方转让前的名称与受让方受让后的名称应有明显区别;
  (2)共用规定---所有权人同意,所有权人是股东的,可在股东会决议或章程中表述,所有权人是非股东的应当有书面同意意见;共用结果不能对他人或消费者造成损害;共用字号的企业名称应当有明显区别。
  公司是很繁琐的一不小心就容易出问题,这是您可以工商代理事务所,我司是隶属于北京中投世纪投资参谋专业代理机构,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北京市工商代理协会会员单位。事务所拥有一批近10年从事工商事务咨询效劳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工商咨询代理,为各类企业提供多方位的工商事务咨询,从事北京全市范围内企业的工商登记、代办营业执照效劳。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3:43: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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