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8.28
∙【字 号】丰政办发〔2014〕30号
∙【施行日期】2014.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的通知
丰政办发〔2014〕30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产业,严格控制不宜发展的产业增量,参照《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结合丰台实际,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共同制定了《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