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注册并不是一定要该公司的人去办理才可以的。其实,是可以委托别人去代理。也就是说,可以委托相关的机构去帮忙代理。但是,商标代理的机构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有关于商标代理机构有哪些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商标代理机构有哪些
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法律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已经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的商标代理栏目可以查询,这是验证商标代理机构的重要途径。
二、商标注册的申请书的必要条款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够获准注册,只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准注册,条件如下: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