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利类型及其区别

知识产权系列第一课
专利、专利类型及其相互区别
一、专利的概念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
二、专利的分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在香港,发明专利叫标准专利,实用新型叫短期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两者没有区分,都叫发明专利;在国内,也经常把实用新型叫小发明。两者的本质上相同,都是技术方案的革新,但也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
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费用也贵得多。一个审批流程是: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另一个流程是:申请-受理-初审-(补正)-公告-实审-(补正)-授权。
四、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而且这种具有艺术性和美感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
2.授予条件不同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看艺术的新颖性,发明专利首要条件是要有技术的突破创新,实用新型注重技术的实用与推广。
3.设计目的不同
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徐慧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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