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有哪些过程

专利申请有哪些过程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法律常识: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3、经过实质审查或者修改后没有驳回理由的,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中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一项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需要哪些?
    一、专利申请详细步骤需要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包括实质审查和提前公布环节。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二、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什么?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规定,申请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2个月内。与申请费用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含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的费用,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要求的时间内缴纳或缴清的,专利申请将视作撤回。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5:18: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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