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来源:       日期:2007-01-04 14:38:48
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贺艳  许云
 
同志在2001年考察北京工作时强调指出,北京市具有科技、人才、智力和信息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坚实的基础,要实现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科技项目,力争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切实的突破。中央对北京发展知识经济,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寄予了厚望。可以说,在北京发展知识经济,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目前,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实施滞后,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不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投入少,知识产权管理与经济、科技、外贸相税节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知识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民间机构和全社会都要各负其责,多方互动,共同努力,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一、建立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为了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必须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因素来考虑,从经济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033月,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竞争力论坛上,专家学者在知识产权与中国竞争力这一主题中提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才是高水准的竞争优势环境的见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是吸引外资、优化对外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日本的一位大公司负责人曾这样说:我们最关心的是那里的人才状况,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设想那里如果没有人才优势,我们的先进技术怎样发挥作用?再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知识产权在那里得不到有效保护,我们的投资前景会是多么阴暗?可见,富有竞争力的投资项目,需要高水平的投资环境来吸引,而投资环境高水平的一个标志就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准。为此,应将知识产权指标列入市政府的统计指标,尤其是应将自主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经济、科技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中,使其成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重要条件,并且要积极研究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方法,使其真正起到作用。知识产权指标体系的建立将对北京经济、科技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作用。
二、构筑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实现知识的经济价值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资源,和资金、劳动力、管理一样,是构成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因此在社会分配当中也要按知识产权进行利益分配。我们要鼓励和支持发明人用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法报酬,使发明人的报酬与其发明创造的效益挂钩。正如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曾说:付给科学家报酬和奖金是刺激出成果的人为办法,然而一项专为发明创新的知识所有权而制定的法律则是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提供更有效更直接刺激发明创造。没有这种知识的所有权,便没有人会为社会利益而拿私人财产冒险。北京要发展知识经济,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尤其要对知识产权资源进行配置,其中主要是对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分配,制定出按知识产权进行分配的利益机制,比如可以探索推广企业期权激励机制,保障发明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获得与其创造性劳动价值相适应的股份,使高新技术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中实现有机结合等。此外,还要协调知识产权发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因为知识产权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将不断扩大,完成一项知识产权成果需要的工作不断增大和复杂化,有许多知识产权合作必须通过多人共同完成或集体创作才能完成,这样,就涉及与他人已有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关系。所以,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益分配直接影响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推广应用程度。政府应制订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不仅要保障知识资源生产者的私人收入,以提供一定的激励;而且要使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等,以免导致社会损失的扩大,不利于新知识、新技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推广和利用。同时,还要及时充分地兑现国家和市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创造性劳动的经济价值的实现。
三、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拥有了信息就等于占领了市场。知识产权信息提供最新的技术信息,企业、科研单位可以据此预测产品或技术的发展方向,提高研发起点,避免进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因此,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不仅可以避免盲目进入对手已经占有的领地,更重要的是可以借鉴已有的相关技术,进行技术创新,达到技术上后发先至的效果。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从专利文献信息中能检索到世界上每年90%-95%的发明创造,它们不仅记载了发明思想及技术难题,而且反映人类生产活动全部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但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利用较少,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6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新产品开发前,检索专利文献的单位仅占23.2%。目前,我市企业对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也没有充分重视,低水平技术创新较多,造成巨大浪费。因此,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企业、科研单位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信息库,配备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分析工具。这就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投入,通过一定资金的投入,加快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急需的软硬件进行研究、开发和生产,配备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特别是存放和保管知识产权的设备、防复制、防传播、防假冒的设备,以及能鉴别真伪知识产权的设备等,建立起完备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析,使企业、科研单位全方位地掌握最前沿的科研动态,并由此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技术研发和创新策略。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积极营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环境。为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北京市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我市市情和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出有关实施细则和政策,如,当前应对政府投资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等作出规定。具体地说,法规和政策应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国有单位知识产权转移时要进行评估,具有法定手续;在政府投资立项前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以提高研发起点和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外贸易,尤其是技术进出口贸易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定要进行论证,在与外方签定的合作合资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责任条款;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把知识产权作为认定的重要条件等等。同时,适应新的领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国家法律法规出台前可先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外,对《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的问题,对《商标法》未对联合商标制度和防御商标制度作明确规定的问题等,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也可以尝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补充。
2、逐步推行以专利申请代替科研鉴定的制度。我国传统科研成果鉴定的评奖只不过是学术或管理范围的对成果的学术评定或对科研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被国际认可。而科研成果要经专利局依法进行审定,授予专利权,才能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这种知识产权的资产化,构成了知识经济中的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资本――知识资本,这种知识资本在知识经济中比传统资本起的作用更大。尤其在对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时,外商投资者看中的并不是某项技术是获得某一级别的奖项,是否通过鉴定,他们最关心的是这项技术是否申请了专利,有没有专利保护。因为鉴定和获奖与占领市场份额和占有知识产权没有关系。只有取得技术的专利保护,才能形成市场竞争的优势,获得丰厚的利润,所以,要改革科技成果的鉴定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成果管理体系,逐步实行科技成果鉴定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大幅减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科研成果鉴定。即使是必要的成果鉴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科技成果鉴定机构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之前,应当要由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报告;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及时申请专利后再进行组织鉴定。
3、尽快建立知识产权的预警和协调机制。社会经济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尤其是国际国内市场都是瞬息万变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必然面临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风险。因此,北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建立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提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安全预警机制。要针对人才流动带走商业秘密、保密制度不健全而泄露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侵权等现象,对流动的人才在从业的行业、岗位、期限等做出具体的限制规定。对于故意泄露知识产权秘密的,要加大法律惩处的力度。探索建立起安全数据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定期向社会公布,避免企业基于不充分的信息所作的判断而陷于陷阱。二是建立信用预警机制。要针对存在大量的企业信用缺失、假冒伪劣技术和产品的现象,完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系统和必要的信用风险体系,对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信用信息进行跟踪,使纳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而被公示的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失去客户,失掉市场,受到严厉惩罚,使合法经营者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真正受益。三是政策预警机制。主要是探测外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知识产权的标准是否发生变化,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提供帮助、指导,便于企业迅速制订相应的对策。
同时,还要建立知识产权的协调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众多领域,不仅与众多的部门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还由于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趋势,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和争端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高效、合理的统筹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同时也是经济、科技、贸易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自身发展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他如技术监督、公安、海关、商检等部门,也要积极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目前我市知识产权局管专利、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商标、版权局管著作权等,这种分散管理的体制,很难适应繁重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任务。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在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与上述部门联合,配合并帮助他们尽快建立管理制度,形成协调管理机制。
五、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今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是企业独占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鉴于当前许多企业还相当严重地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方面企业领导要重视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要灌输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是衡量其竞争实力的观念,既要重视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又要重视新产品中内含的知识产权培育、积累和保护,把制定专利战略和商标战略作为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要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的角度、从国际市场竞争和全球化经营的高度来定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把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作为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另一方面,增强科技人员和设计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企业应聘请有关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对科技人员和设计人员提供咨询,使他们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熟悉从技术开发、项目的选择,以及新产品研发完成后,应采取何种保护策略,正确地利用专利法、著作权法、软件法、合同法等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避免科技成果因没有保护和保护不充分而流失。
2、加强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一个企业来讲,技术创新是重要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更为重要。目前,北京拥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绝对量与北京科技实力极不相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专利技术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仅占15,这种现状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企业建立自己的技术研发机构,真正做到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导向,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一方面企业可采取与高效、科研机构联婚的战略,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将技术与经济紧密联系起来,引导企业建立起合理的经营和盈利模式。另一方面企业之间要优势互补,共同组建研发中心,实行共同开发,共同享受技术成果,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出资购买国外的高科技企业,或在国外建立高新技术研发机构。二是要建立、培育一支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高科技人才队伍,重视人才资源的储备,通过调整政策、优化智力劳动环境、提供高薪和高福利待遇,实现终身教育,以自由宽松的管理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技术才能等方式,形成一套稳定的科技人才战略。三是加大研发投入,准项目,重点突破,运用科学的方式对科研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搞好项目选择、方案选优、成果评价、成果推广应用,集中优势发展自己较成熟的技术,在最有利的领域创立自主知识产权。
3、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北京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和有关法规,制定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给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同时企业还可以根据情况设立企业内部的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都设有知识产权部,专门处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日本许多企业视知识产权为企业的生命线,普遍建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有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如日本松下公司、东芝公司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将之与企业科研战略、发展战略并重,公司成立了全面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知识产权部或知识产权科,松下公司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500多人,东芝公司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370多人,这些工作人员从技术和法律方面为公司服务。美国的杜邦公司就有60多个知识产权律师。这一点我市的企业还相差很远,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鼓励众多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成果归属制度等,切实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聘请职工、技术开发、技术转化、市场开拓等各个环节,把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整体战略考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用,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4、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营效率。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运营,促进资产的良性循环。通过知识产权运营,保护自己的技术资产,防止或减少侵权损失,对其他企业出售技术和输出许可权,开辟新的财源,谋取丰厚利润。近年来,一些西方企业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同时将知识产权与其对外扩展、产品出口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知识产权运营成为新策略的核心部分。如美国IBM公司在200081亿美元的总利润中,专利转让就占了17亿美元,占总利润的20%以上。荷兰菲利浦公司2001年的专利转让利润增长了45%。北京市企业也要将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有机地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有效保护自己的技术资产,提高知识产权的运营效率。此外,还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量化,促使其资本化。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对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进行评估量化,作为投资和交易的价格依据。通过资产评估,以明确知识产权的身价。一旦企业要以知识产权投资组建公司或中外合资企业,或转让某项知识产权时,就能提出合理的报价,而不至于低估价值而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也可以防止企业主管人员在谈判或签约时徇私舞弊,将知识产权低价折投或低价转让,致使企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5、鼓励企业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拥有知识产权的实体和权利人组建行业协会或联合组织,是国际上一种通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模式,我市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发挥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集体运作功能,形成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机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可按照市场诚信、双赢的原则,企业可以自愿参加,或各行业间开展联合共建活动,这些联盟不应只是虚设的条款,旨在组织开展本地区产业界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协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制度。在成员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协助其进行调查取证、调解、仲裁和起诉等,帮助成员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的自律自卫机制,优化行业和社会的知识产权环境。
六、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民间机构的作用
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除了应积极发挥政府、企业的作用以外,知识产权民间机构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北京的知识产权民间机构较少,而且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可以成立一些民间机构,其活动内容包括:协助政府机构进行一些有关知识产权的开发和研究,对各行业事项进行调研,并向政府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向会员企业直接反馈信息,对会员企业的职员进行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帮助会员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为会员的经营、技术的改进和产业发展作出贡献;推进与国外的联系,与国外知识产权机构和团体交流,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外知识产权的最新信息,灵活使用国外的技术资源;推动各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使知识产权民间机构在协助政府和产业促使发明创造产生――专利获授权――应用与实施――进一步激励产生发明创造这一循环有效运行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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