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92号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92号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差不多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差不多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猎取、分析、综合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运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
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猎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能力,运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晰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刻按培养打算执行。提倡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时刻提早,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份,各学部(学院)确定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上报教研室或学部(学院),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学部(学院)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2月底,各学部(学院)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学部(学院)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治理方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3.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的要求,各学部(学院)应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
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学部(学院)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时期检查。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形,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各学部(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形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学部(学院)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形总结。
(3)后期:检查答辩预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依照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形。
5.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每年6月份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各学部(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上报本学部(学院)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在各学部(学院)公布。
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将设计或论文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答辩前3
天时刻进行整理、修改,预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终止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公布。
6.总结及资料储存
学生答辩终止后,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由学部(学院)安排专人统一装订、储存[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二部分》]。
答辩终止后两周内,各学部(学院)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差不多情形统计,本单位执行本治理方法情形及对指导条件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终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样分析检查,并评选全校本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编辑成册。
因教学改革和培养打算变更而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早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三、选题及任务书下达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原则:
(1)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差不多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工科学生要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
(2)应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鼓舞跨学部(学院)组织选题。有社会实践或工程实际背景的题目许多于85%。
(3)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宽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刻内通过努力能按时完成,有适当的时期性成果。
(4)多年重复做的课题须做一些改动,使内容与上一年度的有所区别。
(5)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舞学生有所制造。
(6)鼓舞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截了当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
(7)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偏离本专业所学差不多知识。
  范畴过专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时期结果。
其它不适合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如电子课件的制作等。
3.下达任务书工作程序
(1)指导教师提出题目,并陈述题目来源、目的、要求、要紧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报教研室或学部(学院)。
(2)经教研室或学部(学院)讨论审定,确定合适的题目。
(3)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5)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如因专门情形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缘故,经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资格
(1)指导教师由讲师、助研或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有体会的人员担任,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认证,方可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部(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体会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助教、助工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部(学院)可有打算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4)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参见《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治理方法》]。
2. 指导教师职责
(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有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一名教师指导5至8名学生,须有助教和研究生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幸免显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应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制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4)毕业设计期间,严格操纵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出差时刻在2周以内的需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批准,超过2周需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托付他人代为指导。
3. 指导教师具体工作
(1)按规定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上报待批。
(2)经学部(学院)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教研室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3)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刻平均每周许多于1小时。
(5)批改学生译文及外文内容摘要。
(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7)答辩前,按《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形,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材料。依照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许多于100字的指导教师评语。
(8)经评阅人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反馈学生,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预备。
(9)学生答辩终止后,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交学部(学院)统一储存。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同意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3.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导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分降低10分。累计缺席时刻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终止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举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6.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7.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六、答辩要求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一部分]。
2.答辩前,各学部(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许多于4人。成员能够是本专业或本学部(学院)教师,也能够是其他学部(学院)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2:2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47414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学生   毕业设计   指导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