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7.09.08
∙【字 号】
∙【施行日期】2017.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贯彻落实律师体制改革和司法部《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满足广东省经济对外开放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和省律协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经十一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省律协决定建立我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外律师事务所和涉外律师人才库设置
1.涉外律师事务所库;
3.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
二、基本条件
(一)涉外律师事务所
1.广东省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截至2017年8月1日);
4.涉外律师8名以上(须提交办理过涉外法律事务的证明材料),且至少1名是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
5.近三年办理过30件以上涉外法律事务;
6.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不受成立时间限制并可优先考虑。
(二)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广东省执业律师;
3.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执业五年以上(截至2017年8月1日);
5.外语水平较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雅思成绩6.5分以上,②托福成绩90分以上,③大学英语六级,④学习经历一年以上,⑤小语种具有相关资质证明的);
6.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较高,近五年至少办理15件涉外法律事务;
7.具有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律师事务所任职或者执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我省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的律师是当然的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不需参加本次申报)。
(三)涉外律师后备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广东省执业律师;
3.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外语水平较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雅思成绩6.5分以上,②托福成绩90分以上,③大学英语六级,④学习经历一年以上,⑤小语种具有相关资质证明的)。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由于“至少有1名律师是广东省涉外领军人才库成员”是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必要条件之一,因此本次评审先评出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后,再评选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分别填写《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申报表》《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表》(附件1、2),并将《申报表》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并附电子版)报所在市律协,由市律协审核加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省律协。
申报时,外语水平、学习经历等须提供可反映其水平或学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代理的案件或法律事务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委托书、裁判文书等,非诉业务须提交委托书以及证明非诉事务代理情况的相关材料)。涉及当事人需要保密的信息,由申报人做技术处理。
(二)评选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
1.初审
省律协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并提交评审小组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进入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笔试阶段的律师名单;省律协秘书处将申报律师名单报厅律管处进行审查。
2.笔试
委托省内一家高等院校统一命题,对符合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律师进行集中法律外语水平和涉外法律专业水平书面考试,针对考试的结果,制定适当的标准,确定合格线。
符合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出申请的,经评审小组一致同意的可以免试:(1)外语水平高(①雅思成绩7.5分以上,②托福成绩100分以上,③英语
八级,④小语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的);(2)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经验丰富,近五年办理30件以上涉外法律事务(须提交证明材料);(3)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以上(须提交相关执业证明)。
此外,评审小组一致同意认为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较高认可度的律师,可免笔试。
3.评审
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和笔试成绩,对申报的律师进行集中评议,评选出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名单。
4.公示
入库名单在广东律师网公示,公示期3日。
(三)评审涉外律师事务所库
1.初审
省律协秘书处结合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库名单,按条件要求对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报律师事务所名单报送厅律管处进行审查。
2.评审
评审小组对申报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审查,评出涉外律师事务所入库名单。
3.公示
入库名单在广东律师网公示,公示期3日。
(四)公布
公示阶段结束后,省律协印发通知和在广东律师网公布涉外律师事务所库、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名单。
四、应用
(一)涉外律师事务所库
1.省律协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推荐入库的涉外律师事务所;
2.省律协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双向培养机制,接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律师前来培训,并从涉外律师事务所库中安排律师事务所作为跟班学习基地;
3.省律协将举办律师与企业间的对接活动,并从涉外律师事务所库中安排律师事务所派代表参加;
4.推荐入库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开展相关合作工作。
(二)涉外律师人才库
1.省律协将每年从人才库中选送一批律师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院校、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培训学习;
2.省律协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培训合作交流机制,每年从人才库中安排律师参加国际性会议、交流活动和专业论坛;
3.省律协将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举办讲座或专题培训,邀请国外、港澳优秀律师授课,并组织
人才库成员参加;
4.省律协将不定期举办律师与企业间的对接活动,并从人才库中组织律师参加;
5.省律协将从人才库的律师中安排人选向有关部门推荐为专业人才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