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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效劳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按照规定制作。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由证明页和专利申请文件组成。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只向专利申请人或其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2、请求办理所需材料:
(1)提交由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面交、邮寄方式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请求办理三份以上(包括三份)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需同时出具由请求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说明文
件〞。说明中应注明申请号(专利号)、创造创造名称、请求办理多份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原因、(准备)提出优先权请求的国家等内容。如有其他证明文件的,可以一并提交。
3、请求方式:
(1)面交请求可以通过专利局受理大厅专利申请流程效劳窗口办理。
(2)邮寄请求
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业务发文管理处(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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