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反垄断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德州各县(市)冬季燃气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并为了进一步规范、强化我公司母站的安全运行管理,特开展了母站安全自查工作。 主要检查事项如下:
一、检查母站安全生产职责、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本次自查工作由站长组织开展,根据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德州各县(市)冬季燃气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共对母站制定的26项安全管理制度、7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15项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检查,经香母站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符合实际情况目实际管理中得到了全面的贯彻与执 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母站尚未建立《安全生产职责》。 二、检查储气设施、加气设施、消防设施及报警监控装备的使用情况: 母站安全管理人员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对站内前置干燥器、压缩机,加气柱、缓冲罐、回收罐、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备进行了泄漏情况与静电接地情况、定期检验情况、安全维护与操作情况的检查,经查站内设
备、管线及附属设备无泄漏情况,静电接地良好,且均在鉴定有效期内,操作中无“三违”现象。
在对消防器材与报警监控装备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加气柱充装软管无防拉断装置:
2、可燃性气体探头未检定。
三、整改措施与期限:
针对母站白查中发现的问题,母站站长责成技术角责人角责整改以下问题
1、加气柱充装软管无防拉断装置:
2、可燃性气体探头未检定。
三、整改措施与期限:
针对母站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母站站长责成技术负责人负责整改以下问题:
1、加气柱充装软管无防拉断装置:
2、可燃性气体探头未检定。
责成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职责》的制定。
整改期限为7天。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燃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