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7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代理
【发文字号】粤知协函[2007]26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7.08.23
【实施日期】2007.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7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粤知协函〔2007〕262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7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发法字〔2007〕92号)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07年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在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
我省专利代理机构所设的省内及省外分支机构随原机构参加年检,其它省市专利代理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需单独参加我省的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