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专利法考试题目及精品解析

2018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
单选题
1/100
1. 甲、乙、丙、丁分别就无人驾驶汽车用摄像装置各自独立地先后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就该发明创造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根据下述选项所述的情形,则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A.甲于2014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B.乙于2014年8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享有2013年8月6日的优先权
C.丙于2013年8月1日通过顺丰速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2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D.丁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
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8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考点
申请日的确定专利的申请及受理
习题解析
正确答案:D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3.1节“受理程序”中规定,专利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程序如下:…… (3)确定申请日: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
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分案申请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申请日,并在请求书上记载分案申请递交日。……。
根据前述规定,选项A中“甲于2014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甲的申请日确定为2014年8月1日。
选项B中“乙于2014年8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享有2013年8月6日的优先权”,乙的申请日为2014年8月6日,晚于甲的申请日,但由于乙享有优先权日2013年8月6日,因此如果乙的申请在甲的申请日之后公布了,则构成了抵触申请,因此甲的申请因不具有新颖性而不能得到授权。
选项C中“丙于2013年8月1日通过顺丰速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2日收到该申请文件”,丙是通过速递公司提交的专利申请,因此其专利申请日为收到日即2013年8月2日,早于甲的申请日和乙的优先权日,因此丙相较于甲、乙,是有可能得到授权的。
选项D中“丁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
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8日收到该申请文件”,丁是通过邮局递交的专利申请,因此其专利申请日为邮戳日即2013年7月30日,因此相较于甲、丙的申请日和乙的优先权日,丁均在最先提出专利申请,故如果丁的专利申请满足其他授权条件,应当授予丁专利权。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习题精讲】
【解题思路】 我国实行先申请原则,甲乙丙丁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起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甲向国知局直接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日为2014年8月1日;乙享有优先权,申请日视为2013年8月6日;丙通过速递公司提交申请,申请日为收到日2013年8月2日;丁通过邮局寄送申请文件,申请日为寄出日2013年7月30日。在四个申请人中,丁的申请日最早,应当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审查指南》规定通过邮局寄送,申请日为寄出日,而通过速递公司则为收到日。这可能是认为邮局为国企,规范程度要高于民企速递公司,寄出日期不易被伪造。该规定是否合理,由考生自行评判。 【相关法条】 《专利审查指南》第5部分第3章第2.3.1节:受理程序 ……(3)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
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分案申请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申请日,并在请求书上记载分案申请递交日。…… 【参考答案】D
单选题
2/100
2. 甲某是X公司的研究人员,与乙某、丙某共同承担了一种数字交换机的具体研制工作,2013年6月,甲于该研制工作中途辞职继续独自开展相关数字交换机的开发工作。2014年4月,甲某完成该研制工作、成功开发出了某型数字交换机,并于2014年5月以甲某个人名义申请专利。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甲、乙、丙均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
B.该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仅甲某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
C.该专利申请权应归甲某个人所有,甲某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
D.该专利申请权应归甲某个人所有,但X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
考点
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的权利及奖酬
习题解析
正确答案:A
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
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某完成研制工作在其离职后的一年内,因此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应当为X公司所有。由于该数字交换机的开发工作,乙某、丙某早期也有参与,故发明人应当为甲、乙、丙三人,即甲、乙、丙均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因此选项A中“该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甲、乙、丙均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的表述是正确的,符合题意,当选。选项B中“该专利申请权应归X公司所有,仅甲某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选项C中“该专利申请权应归甲某个人所有,甲某享有发明人的署名权”、选项D中“该专利申请权应归甲某个人所有,但X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的表述均不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38: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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