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有什么限制吗

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有什么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类型是⽐较多的,专利代表机构可以是法⼈企业、合伙企业等,法⼈企业需要有股东出资设⽴,那么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有怎样的限制?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有什么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的限制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为能⼒、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作等。
《中华⼈民共和国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条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有符合法律、⾏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 有书⾯公司章程;
(三) 有独⽴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股东:
(⼀) 不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 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作;
(四) 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未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段取得执业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其合伙⼈、股东、法定代表⼈⾃处罚决定作出之⽇起三年内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新任合伙⼈或者股东、法定代表⼈。
专利代理机构变更要什么⼿续
(⼀)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变更
提出变更申请前,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预核准申请,其中可包含⼀个或多个有意向的机构名称;核准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式两份;
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份;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
应当先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政机关提出,司法⾏政机关予以变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式两份,并加盖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份;
3、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份;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的限制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为能⼒、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作等。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9:43: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45978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专利   代理   机构   变更   股东   律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