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广州X有限公司不当投诉事宜

律师函
(20XX)XX律函字第号XXX., LTD:
广东XX律师事务所受广州XXXX有限公司(如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不当投诉事宜,向贵司严正致函如下:
委托人XX公司在阿里巴巴经营的商铺(阿里巴巴帐户名:XXXX),20XX年XX月XX日收到贵司专利侵权举报(投诉编号:2XXXXX),上述贵司投诉的产品为我委托人XX公司自行研发生产的产品,正准备申请专利。根据贵司提供的专利情况及我委托人XX公司经营产品(链接:)对比发现:我委托人XX公司产品和贵司专利产品功能和外观完全不相同,其中贵司贵司产品为指环扣产品,带有底座和指扣,功能用于保护手机,也作支架用途,我委托人XX公司产品为普通四方扣,作用是装饰手机,并无其他用途,该项设计表明我委托人XX公司产和贵司产品无论在外观及功能等方面均完全不一致,其中其中区别为a)专利文档图11说明此专利的拆卸安装部分是有带一个指环扣,而我委托人XX公司产品并无指环扣,并不具备您方的功能;b)专利文档图12 描述了贵司产品带有固定板、指环、和连接的构件结构,而我委托人XX公司产品,并无此结构。C)图13 是在图10中说明安装的构件图,我委托人XX公司产品和贵司产品完全不一致。综上我委托人产品和贵司专利产品有较大差异,但贵司未对产品做相关细节审查,直接投诉我委托人合法销售的产品,严重侵害我委托人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
本律师认为:如我委托人XX公司所述属实,贵司本案的投诉没有相关法律根据,严重损害我委托人XX公司合法权益,我委托人XX公司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贵司赔偿阿里巴巴商铺经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及名誉等方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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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58: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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