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12)发明专利说明书 | |
| (10)申请公布号 CN 104157923 A (43)申请公布日 2014.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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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申请号 CN201310686259.1
(22)申请日 2013.12.16
(71)申请人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 471003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河北路66号
(72)发明人 王楠 常玉清 赵世超 李肖肖
(74)专利代理机构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胡伟华
(51)Int.CI
H01M10/54
(54)发明名称
(57)摘要
本发明涉及锂离子电池回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包括用于放置电芯的平台,平台上设有用于固定电芯的电芯固定结构,该极柱去除装置还包括用于夹紧电池顶盖的夹持机构,平台和/或夹持机构传动连接有驱动平台和夹持机构相对旋转以拧掉电池顶盖的扭转驱动机构。通过该极柱去除装置可以方便、快速的将极柱和电池顶盖从电芯上分离,而且不会对造成电芯短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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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状态
权 利 要 求 说 明 书
1.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放置电芯的平台,平台上设有用于固定电芯的电芯固定结构,该极柱去除装置还包括用于夹紧电池顶盖的夹持机构,平台和/或夹持机构传动连接有驱动平台和夹持机构相对旋转以拧掉电池顶盖的扭转驱动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扭转驱动机构的转动轴线与被处理的电池顶盖的中心轴线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扭转驱动机构为往复式扭转驱动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往复扭转驱动机构为摆动液压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仅夹持机构传动连接有所述扭转驱动机构,所述平台上开设有供夹持机构摆动的让位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装架,该安装架呈C形结构,安装架包括连接板和上下或前后平行分布的两个侧板,夹持驱动机构装配于侧板上,连接板一侧设有用于对电池顶盖定位的定位结构、另一侧与扭转驱动机构的驱动轴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芯固定结构为设于平台上部的上压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上压板上连接有用于驱动上压板往复直线运动的直线驱动装置,直线驱动装置的驱动方向与平台垂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线驱动装
置为压力气缸,所述压力气缸的驱动端设有浮动接头,所述上压板通过浮动接头与压力气缸的驱动端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上还设有用于对电芯进行导向的电芯导向槽。
说 明 书
<p>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锂离子电池回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极柱去除装置。
背景技术
绿能源是全球汽车未来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根据《电动汽车“十二五”专项规划》预计,2015年中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计划达到50万辆。由于国家“十二五”新能源项目规划政策的推动,锂离子动力电池在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风光储能等领域内的应用将会在5年内
迅速扩大。随之而来,将面临的是严峻的回收处理压力,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寿命一般为3-5年。锂离子动力电池无法降解,电池内的化合物流入土地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锂离子动力电池内富含贵重的有金属铜和铝,且电芯材料具有回收价值,对锂电池回收可避免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