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卖店实操

寄卖店实操
寄卖店的操作流程是:市民将闲置物品送到店铺;店员检查质量、销售凭证后,根据成、质量,与寄卖者商定价格;双方签订“寄卖合同”,一般合同期为两个月;商品顺利出售后与寄卖者结算;如合同期内未卖出,店铺通知寄卖者取回物品,寄卖者也可选择降价继续销售。在成功寄卖出的情况下,寄卖店通常收取15%的成交价作为佣金。
“售后服务”是寄卖店薄弱环节
寄卖店的商品质量如何保证,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杜姗姗说,他们对不同类别产品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衣服、鞋类、化妆品、餐饮用品等和卫生、健康密切相关的商品,只有全新的才能寄卖,如衣服必须带有吊牌、化妆品必须是未拆封的。皮包、装饰品等一般要求是八成新的,并且是近两三年内流行的款式。同时,为了保证寄卖货源的合法性,对于手机、数码相机等“大件”,按店铺规定,寄卖者必须提供发票等购买凭证;对于一些来源不明的“嫌疑”物品,店方通常不予寄卖。
寄卖店对寄卖品有一些具体规定,那么寄卖品的质量是否能得到完全保证呢?据悉,一些有销售发票、在质保期内的寄卖品,寄卖店通常要求卖家将相关凭证交给买主,这样一来,即使出现质量问题,买主的权益也能得到保证。对于一些小的寄卖品,销售后出现质量问题则需要协商解决。杜姗姗称,“售后服务”是目前寄卖店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他们也在摸索,计划对“售后服务”制定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代卖物品的保全措施,安全防范
其实,寄卖手机与当手机是有区别的。据重庆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杜明亮介绍,寄卖是顾客将商品或旧货送到寄卖行或委托行后,双方依据商品的新旧程度和质量合议价格,由顾客委托商店出售。待商品售出后,寄卖、委托行按规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其余货款交给寄卖者。也就是说,寄卖、委托行扮演的是替顾客代卖物品的角,而典当行则是以商业服务为手段,以财物质押或抵押为前提进行限期有偿借贷的金融企业。记者了解到,这些寄卖、委托行小到金银首饰、电子产品、裘皮大衣,大到汽车、房产,只要出示身份证和购,既可以寄卖也可以典当,而且付现钱。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或多或少的抢了典当行的“饭碗”。
据杜明亮介绍,根据商务部和公安部于2005年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熟悉典当经营管理及鉴定评估的专业人员及严格的前置审批手续、日常检查和非常严格的年审。
而自《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国家依法解除了对寄卖、委托行的特行监管。作为一个旧货的代购代销行业,寄卖、委托行准入门槛相对较降低。其成立的条件以及审批程序很简单,只需持有公安局核发特约许可证,然后凭特约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更可营业。资金的要求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都可以,没什么特别的局限。
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寄卖、委托行的经营范围仅有生活日用品和生产资料,国家专营专控的物资被排除在外,其经营范围也并未涉及到房产、汽车等业务。
记者在市经委采访时了解到,部分寄卖、委托行违规经营现象并非重庆特有,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存在。据了解,国家目前尚无有关约束寄卖、委托行经营的法律法规。寄卖、委托行的违规操作不仅仅影响典当行业的形象,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如为一些盗窃分子销赃,为黄、赌、毒人员变现资金等。一典当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重庆市场上的部分寄卖行和委托行基本不经营自身业务,而是全靠典当业务支撑场面。该人士还透露说,如果这些寄卖行委托行真正从事寄卖业务,几乎开不了张。
将网络淘宝搬到现实中,你用不着的东西可以通过它再次出售,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比商场便宜的东西。这里可以个人寄卖、商家寄卖,淘到你想买的、卖掉你不想要的东西。
●创新交易方式
惠淘寄卖行于今年上半年“现身合肥”,据悉,此种经营方式目前只在北京、上海出现,属于新兴行业。
温馨的小屋内,摆满各式物品,有全新的,也有二手的。据店员介绍,店内产品来源主要是吸收周围居民的二手物品和厂家直接寄卖。事先寄卖行和寄主就实际物品谈好出售价格,然后双方签订“委托出售协议”,在这份协议上约定在卖出物品的价格上收取15%的佣金,如果寄卖的东西丢失,他们将会按原来约
定的价格赔偿。若寄主越过寄卖行与买主达成协议,将支付寄卖行约定佣金的200%违约金。寄主需以身份证做担保。一般寄卖期为2个月,若2个月之后卖不掉,则寄主可以将商品续寄并签订协议再次降价,也可以把物品领回。物品售出后,店主会通知寄主来取钱。
●买卖权责明晰
虽然你可以将各类物品寄卖到此,但寄卖行对于商品并非没有选择。据店员介绍,凡是涉及个人卫生用品,如旧衣服(现在寄卖店的技术有限,无法对产品进行消毒处理)、食品,以及他们明列的不准寄售的物品都拒绝接受寄卖,主要是一些违禁品、毒害品以及可疑物品。在协议中可看到,若寄主销售假货、赃物等,一经发现,寄卖店将对其没收。如果寄卖的物品丢失,寄卖行将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除去15%的
佣金,进行赔偿。
但是记者注意到,店内陈列着一些玉器和工艺品,对于这些贵重物品,寄卖店如何进行鉴别和定价呢?据店员介绍,他们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不可能对这些专业物品进行鉴定,只能依靠寄主自行决定,通过买主自己鉴别质量、成等,再决定是否购买。另外,购买的商品若是新货,则有保修期,但已过保质期的
二手货则不允许退货,买主要对自己的挑选负责。
●应属特行管理
安徽大学法学院吕斌教授介绍,这种经营在民法上称为“行纪”行为,在新中国成立后,此种经营基本上就消失了,改革开放后,此种经营首先是被艺术、文物品售卖点采纳,后在一些小型商店对一些小公司的新产品也时有采取。“寄卖行”这类专门商店对普通物品的寄卖模式,在当前是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寄卖行”与寄主属于委托关系,寄主是委托人,“寄卖行”的顾客就是“第三人”,“寄卖行”则是具有民商行为能力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进行货物买卖,与第三人形成买卖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行纪行为具有总体上的规范性,但是我国对此类的经营管理法规还没有,无法从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上进行具体的监管。我国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该经营行为还是具有约束力的,如不能出售违法产品,应当在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欺瞒消费者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等。
吕斌教授认为,此类寄卖对物品流通、最大限度地发挥物的效能、节约社会资源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可能会被犯罪分子销赃利用,其以假身份进行寄卖。因此,此类经营应当属于特殊行业经营,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查批准后才可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经营。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0:58: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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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寄卖   物品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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