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也有一些工程类型是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下面看看有哪些工程类型是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吧!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对文物保护的修缮问题,由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无需向建委申请施工许可证。
3.抢险救灾工程。
由于此类工程的紧迫性,不可能先申报后施工。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4.临时性建筑。
这里所说的临时性建筑,必须是在被许可的施工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例如:施工区内的工人宿舍、
材料仓库等临时建筑。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或被许可施工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应当向当地所属房管局申报批准后建设,未申报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因军用房屋建设,涉及到严格的保密事宜,属于军队内部的管理范围,不应有地方建委管理。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由于小型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少、建设规模小、施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等特点,没有必要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也管不过来。因此,本法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限额,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施工不需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