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运营模式探索与实践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运营模式探索与实践
摘要:文章针对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现状,围绕高校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比较了“高校运营”、“企业运营”、“中介经营”三大科技成果经营模式,着重就“中介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实践和应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高校的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关键词:成果转化;经营模式;校企合作
一、现状
目前,我国各科研院所和高校普遍存在着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两类主体”,即科研院所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各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我国在各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氛围。我国大部分科研院所和高校并没有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专业化、规范化治理,许多高校甚至没有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我国不少高校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也没有制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来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从而导致了我国很多高校目前并不能很好地将科研成果快速转化成产品或商品化以及能够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开展科技成果运营管理和评估分析的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需要不断完善,但是目前我国在成果转化工作中缺乏专业化的组织和运营管理机构,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运作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专业人才和专业方法。因此,通过构建高效便捷的管理平台,对科技成果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科学健康运行,有利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变成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一方面,有助于促进高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规模化运作机制和组织架构。另一方面,能够提高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从这一角度而言,如何对已有科技成果予以科学有效管理和运营是促进转化工作水平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次,有助于形成成熟运行、专业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评估工作,对科技成果在生产过程中是否能够实现效益最大化、如何确保项目能够实现产业化进行了评估分析,结果显示随着科技成果的专业化程度逐步提升、市场接受度越来越高,科研活动所形成科技成果数量和价值将会持续增长。因此,建立科技成果运营管理机制能够促进高校创新项目从实验研究到技术应用转化再到产业化落地全过程规范管理和运营,有效实现科技成果产出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实现成果转换与市场融合的良性循环。
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主要运营模式及特点
在我国,由于对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视和发展,在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模式和特点。本文从经营主体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三种经营模式:
(一)高校运营模式
大学拥有强大的科研队伍和良好的实验环境,这些优势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出,因此,很多高校都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与企业进行对接,促进转化。这种创新模式是以成果供给为主导,技术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中心,围绕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成果优化等方面的优势,但是高校作为技术创新的产出方,又要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和技术方向,不断地完善和更新技术成果,对成果的征集、交叉学科技术的优化等具有很大的优势,但因为忽视市场化,导致很多创造性的成果难以在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二)企业运营模式
作为技术成果的用户,企业也在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有条件的公司,都会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针对产品的特性,以及市场的需要,进行完善和提升,但更多的公司,则是出于自身的考虑,将自己的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甚至是直接收购,以弥补
技术的不足[2]。这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经营模式,公司对技术的需求非常了解,无论产品升级、技术封锁、战略发展,都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然而,这样的方法却无法及时掌握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以致错过了很多高质量的科技研发成果。
(三)中介机构运营模式
随着科技成果的转化越来越多,政府也越来越重视,许多中介、技术咨询、法律服务公司等机构也愿意将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科技成果的转化中,既可通过对高校专利撰写、合同审核、成果的评估、创新的审查等工作来了解技术创新点、成果产出方向,又可利用对企业运行的管理、法律的咨询、风险的防控等工作,多角度地接触企业,可充分挖掘企业的技术需求与产品的发展方向。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而且可以更好的参与到项目的转换当中,这一模式既可以是供给,也可以是需求,是一种适合于技术成果转化的模式。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运营与实践
要使科技成果大规模的产出和高效的转换,必须推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运行。中间商是技术转移的第三方,它无法控制技术的革新,也无法直接地制约公司的发展和提升,导致技术与市场的矛盾。
中介机构不能完全体现技术供应和技术服务的需求,因此,必须通过与大学的深入交流和与公司的协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这种不信任下,不对称的情况下,中介与各方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中介机构和学校的合作就能解决这个问题,毕竟大部分的高校都是政府性单位,他们更看重的是工作表现,而不是为了获得利益,所以两者可以为了共同的目的而奋斗,而交换的利润也可以各取所需,解决好自己的制度问题,便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运作的优势。
加强高校和中介组织的协作,必须通过建立大学协调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其实施。
1.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
这个组织应当包括校内和校外的专门的服务者,能够把中介人与学校联系起来,并且消除一些阻碍。将学校的科研管理与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等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构建以技术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机构,统筹学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与成果推广、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全链条的成果转化体系。设立专业办公室,设立专业岗位,提供人员、场地和资金支持。制定全程的技术成果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对技术成果进行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授权,并委托其代表学校、科研机构与需方进行技
术成果转让与转换。
2. 充分发挥校外专业服务人员职能
根据自身的专业和市场的优势,为不同的高校提供技术服务,并在学院内设立一处办公室,将科技成果的定期展销机制,并依托中介组织,用市场需求引导科研人员研究方向,在专利检索、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以及法律咨询、天使基金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构建懂技术、懂市场、懂法律的团队服务。
3. 做好收益分配
为了保证这种模式的持续有效运行,就必须保证大学内部的转换和中介组织的权益不受到损害,而要实现这种模式,就要把“劳”和“效”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实现两者之间的互惠[3]。对高校毕业生,要设立技术转移转化奖励制度,对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做出的贡献进行独立的鉴定,并畅通职务晋升、职称评审渠道,明确作为技术代理人促成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等,且累计促成技术交易项目达到一定指标,可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建立技术转移转化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对非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合同的额度和贡献程度,将获得一定的财务收入。
五、结束语
要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的运行机制,并要有一个科学的运作方式,使之能够更好地发挥大学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中间中介的作用,把科研工作和市场需要联系起来,使科技成果向新产品、新产业转变。
参考文献
[1]李婳婧, 谢秋琪. 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现状分析与路径研究[J]. 中国标准化, 2018(03): 101-106.
[2]张桓, 郭慧敏. 对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思考[J]. 质量探索, 2017, 14(03): 69-76.
[3]高京, 王德成, 李海斌, 等. 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发展现状与典型路径[J]. 科技管理研究, 2020, 40(08): 185-190.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36: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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