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155-2013 知识产权机构服务管理规范

DB21∕T 2155-2013 知识产权机构服务管理规
A 12
DB21
辽宁省地点标准
DB 21/ XXXXX—2013
知识产权机构服务治理规范
The service regulations of patent agencies
2013 - XX - XX公布
2013 - XX - XX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
(报批稿)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标准化协会、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知识产权机构服务治理规范
范畴
本规范中的知识产权机构仅指专利代理机构(简称机构)。
本规范规定了机构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差不多要求、从业人员要求、流程治理要求、案件质量操纵要求、职业要求和监管、客户服务改进与投诉。
本规范适用于辽宁省依法设置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分支机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术语和定义
案件
企业或者个人托付专利代理机构处理的专利申请、审查意见答复、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诉讼等事项。
专利代理机构
具有国家规定的专利代理资质,依法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组织,是综合技术与法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专利代理人
总则
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主动参与政府知识产权有关活动。
机构应建立专利代理、流程治理与客户服务的部门,并配置相应的专利代理、流程治理与客户服务人员,工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从业人员要求。
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
差不多要求
服务环境
办公场所明显位置设置文字规范、清晰可认的服务范畴、工作流程、服务时限,收费标准以及信誉承诺等;并为服务对象提供项目详细介绍和服务须知等资料。
办公场所标识明显,所设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设施设备
消防、安全设施应按规定配备完善。
应当设有应急出口且通道畅通。
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备应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应建设内部信息化系统,包括:
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接的案件电子申请系统;
客户与案件治理系统;
业务范畴
专利代理机构的要紧经营范畴有:
提供专利事务咨询;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要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
要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
同意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咨询;
办理专利调研、专利分析、专利侵权及风险评估;
代理专利法律事务;
协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治理制度和体系;
其他与专利制造、治理、运用和爱护有关的事务。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9:32: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4478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专利   机构   代理   治理   辽宁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