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依据及审核标准,保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决定在原《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订《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评定办法
1. 博士研究生评定办法
由该学科所在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进行公开答辩,根据博士研究生入学或在学期间的综合表现(可从思想品德、学术表现、科研能力、课业成绩、社会集体活动等五方面考核),并结合导师意见,最终确定该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等级,将结果报研究生院。
2. 硕士研究生评定办法
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期间,根据学校所分配的各等级奖学金名额数,按以下层次、且在同一层次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确定每位研究生所能享受的学业奖学金等级。若出现排序相同的情况,由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先后次序。
(1)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且本科为“985”、“211”高校考生;
(3)本科为“985”、“211”高校的调剂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且本科为全日制二本高校考生;
(5)其他考生。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期间,根据其在校综合表现,按学校制定的评分标准,计算总得分,依次确定每位研究生所能享受的学业奖学金等级。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由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研究生公开答辩,并确定最终的排序顺序。
若在课程学习期间存在学位课不及格的情况,仍可参加奖学金评定,但享受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在当前评定结果的基础上降一级处理。
三、硕士二、三年级评分标准
1. 评定指标I
评定指标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申请人的学习成绩(S:百分制)、学术论文(A)、专利(P)、获奖(R)、担任社会工作(W)、导师评价(T),计算公式为:I=0.5S+A+P+R+W+T,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2. 学习成绩S
在评定硕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时,S指一年级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为准;在评定硕士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时,S按0分计算。
3. 学术论文A
学术论文的得分需根据表1及表2的计算办法得出。
表1 :学术论文得分表
类别 | T类 | A1类 | A2类 | B类 | C类 |
排名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一作者 |
分值 | 200 | 100 | 50 | 50*IF | 10*IF | 30 | 10 | 1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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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论文分级表
大类 | 期刊类型 | 特别说明 |
T | Science和Nature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 1、A1类中IF指影响因子,A1类分值超过200分按200计; 2、会议论文最多只计一篇; 3、SCI、SSCI、A&HCI 、EI、CPCI-S 、CPCI-SSH收录结果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结果为准,未被收录的论文,依次递减类别; 4、CSCD 、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数据库的来源剘刊,以论文发表年度对应的入选期刊目录认定; 5、B类及以上增刊降一级计算,C类增刊不计; 6、如论文有录用通知单,需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供该期刊编辑部盖章的文章清样后可按已经发表论文参与评定。 7、所发表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
A1 | SCI、SSCI、A&HCI收录的期刊类论文 |
A2 | EI Compendex收录的期刊类论文(会议检索的JA论文) |
B |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索引)核心收录期刊论文。 |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
C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兰州交通大学学报、CPCI-SSH(原ISSHP收录)收录的会议论文、CPCI-S(原ISTP收录) 收录的会议论文、EI Compendex收录的会议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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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专利P
专利得分根据表3得出。
表3 专利得分表
类别 | 国家发明专利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说明 |
第一发明人 | 第二发明人 | 第三发明人 | 第一专利人 | 第二专利人 | 如本人非第一发明人,则第一发明人必须是本校教工;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二发明人只计一项。 |
分值 | 40 | 10 | 4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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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获奖R
各类获奖情况得分按表4得出。
表4 获奖得分表
类别 | 所属项目(相关专业) | 分值 |
R1 | 国家级科技奖励定额内人员 | 30 |
R2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定额内人员、全国竞赛一等奖 | 15 |
R3 | 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定额内人员、全国竞赛二等奖 | 12 |
R4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定额内人员、厅局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名、省级竞赛一等奖、全国竞赛三等奖、 | 10 |
R5 | 厅局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前三名、省级竞赛二等奖 | 7 |
R6 | 厅局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三名、省级竞赛三等奖 | 6 |
R7 | 获得由研究生院组织的非体育类竞赛一等奖 | 5 |
R8 | 获得由研究生院组织的非体育类竞赛二、三等奖,在研究生院组织的学术论坛做报告 | 4 |
R9 | 代表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获得个人一、二、三名、团体第一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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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说明:
(1)各类奖项级别的认定可参照我校《兰州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方法》(兰交校发[2008]101号)、未列入以上获奖项目需要认定的,须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初步认定后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最终确认;
(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不再累加;体育竞赛以研究生院公布的获奖情况为准,从上次评定学业奖学金日期开始统计,按最高分计入,每年只计一项;
(3)以上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
6. 社会工作W
社会工作需任职至少一年,且需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聘用证书或任职文件。
表5 社会工作加分值
职务或获奖 | 加分值 |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 | 8 |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 4 |
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各研究生分会主席、班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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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导师评价T
导师评价分值最高为10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全面表现进行打分评价。
四、注意事项
参评人所有参评成果须以兰州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
五、评审程序
1. 在规定的时间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一式两份),导师在相应表格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支撑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受理并审核申请者参评材料,召开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每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需要公开答辩的,可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上举行答辩;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需在学院网页首页和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接受对原始材料的查询和对评定结果的申诉,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
院;
4. 研究生院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5. 参评人应保证所有参评资料及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六、其它
本评审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