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年水处理剂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2

 
盐城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化工)是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中意化学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响水县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新设立的一家专业生产磷类化工产品企业。企业占地面积150.1亩,总投资34600万元,建设的年产10万吨三氯化磷、5万吨三氯氧磷、15000TCPP5000吨亚磷酸二乙酯及2000吨氯乙烷、20000吨盐酸项目2009828日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目前项目的生产厂房、设备装置已安装完毕,水、电、汽及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设施已建设到位。二期年产5万吨三氯化磷、2万吨三氯氧磷、15000TCPP已通过安全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投资方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磷系列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之一。亚磷酸产品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生产企业,广泛应用于食品、农业、环保水处理行业,它不仅是化工产品,也是磷化工原料的主要中间体,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亚磷酸产品70%以上都出口欧美等国家,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生产出口企业。同时公司在传统的磷化工行业发展的基础上,已逐步向具有高附加值的环保水处理药剂、阻燃剂产品延伸,公司自主研发的环保水处理药剂HEDPHPMAATMPPBTCA系列产品已形成规模化生产,产品已在国内应用于多家大型
企业,并远销国外,其产品质量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环保水处理药剂、阻燃剂产品已成为大明科技亚磷酸成为国内磷化工行业龙头地位后的又一大亮点,也已成为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在环保水处理设备及产品研发上已具备了较强的创新实力。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磷化工上下游客户合作,充分并利用自身的研发力量、人才优势及健实的销售网络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加快企业在磷化工行业中不断做强做大,为加快打造国内品牌规模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大明化工已和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国内知院校建立了产学研紧密合作,现拥有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20只,是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并拥有2只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为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延长产品链,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盐城大明化工有限公司决定依托江苏大明科技公司在环保型水处理剂项目生产技术上的优势,在原有产品基础上,新上3万吨/年水处理剂(2万吨/HEDP1万吨/PBTCA)技改项目。通过利用江苏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中意化学有限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生产装置进行建设,降低产品的能耗和污染物的产排量,以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增加产品得率,从而改善生产环境,进一步满足国内外市场对水处理剂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企业
节能降耗,可有力地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期建设项目涉及的化学品有三氯化磷、冰醋酸、亚磷酸二甲酯、顺酐、甲醇、甲醇钠、丙烯酸甲酯、氯化氢、乙酰氯等,其中危险化学品有三氯化磷、冰醋酸、甲醇、甲醇钠、丙烯酸甲酯、氯化氢、乙酰氯,这些物质分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
根据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苏安监[2009]109号,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烷基化。
根据安监总管三〔201195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涉及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三氯化磷、甲醇大明化工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要求,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等五个方面,对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根据《易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不涉及易化学品。
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本项目涉及剧毒化学品有三氯化磷。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本建设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物质有三氯化磷、甲醇、甲醇钠、氯化氢、乙酰氯
盐城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处理剂(2万吨/HEDP1万吨/PBTCA)技改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必须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8条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论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的周边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制了《盐城市大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3万吨水处理剂(2万吨/HEDP1万吨/PBTCA)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21: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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