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创新--基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效果评估_百 ...

法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
基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效果评估
杨菲史贝贝
摘要:经济发展步入新时期,如何通过提升企业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无疑对企业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利用中央政府2014年开始的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来构造准自然实验,基于2008*2016年上市企业数据及使用双重差分法评估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效应。研究发现,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发明型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型专利的数量,使企业创新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能力上呈现出递增趋势。此外,该提升作用在法制建设不同的地区存在着明显差异。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创新;双重差分法;准自然实验
作者简介:杨菲,管理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讲师,西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史贝贝,经济学博士,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F204;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569(2020)06-0140-10
一、弓丨言
当前,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如何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地方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改善经济效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抉择。为了实现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并改善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一系列瓶颈,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被重新得到认识,以创新来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目前经济增长乏力注入新的活力。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一般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环境治理下陕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JK0367);西北大学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孵化计划项目“’一带一路,: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XNZX004)。
《东南学术》2020年第6期
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故而,如何实现各领域的创新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核心,而作为创新的主体,企业的创新作用是整个创新体中不能忽视的一部分。长期以来,为发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为主的直接干预手段来激励企业创新,并在此过程中为企
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可否认政府的努力为企业创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不幸的是,在所有影响创新的因素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是否进行创新以及创新努力程度的决定性因素,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仅会削弱本国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并造成创新专利所得效益的损失,还会进一步影响创新成果在区域之间的溢出和扩散。当然,知识产权的保护纠纷不仅在国际之间造成损失,国内企业围绕着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案也此起彼伏,不断加剧。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政府更注重以市场激励的方式来鼓励企业进行创新,而忽略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企业创新的重要性。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已经成为鼓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方向。令人欣喜的是,中央政府早已将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予以实施,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设立了审判机构,知识产权法院随之诞生。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在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主要通过法院向公众和国外宣称保护专利政策的象征作用,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处理产权纠纷、保证对知识创造者的保护、维护企业创新所得收益。那么,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真的能够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吗?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企业的影响是否还存在着差异化的作用?对上述问题的解答将是本文研究的主要任务。
二、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企业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点,以市场为主的外部因素和以企业为主的内部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以市场为主的外部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这类研究的思路是主要分析外部因素的变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包括政府财政补贴、①财政支出结构、金融发展水平等外部因素。②政府补贴作为激励企业进行创新的有效手段,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③并且该促进作用还能提高企业专利的质量。④钟腾和汪昌云强调金融的发展可以缓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从而提高高科技企业的创新,同时指出股票市场比银行业更有利企业创新。⑤而王玉
①Guo D,Guo Y,Jiang K.,&Government-subsiOized R&D and firm innovation:Evidencc from China",Research Police,2016,
45(6),pp-1129-1144.严若森、陈静、李浩:《基于融资约束与企业风险承担中介效应的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研究》,(管理学报》2020年第8期"
②Hall B H,Lerner J.,&The Financing of R&D and Innovation",Social Science Electronio Publishing,2010,1(1),pp.609-
939.Laeven L,Valencia F.,&The use of blanket guarantees in banking crises",Journal f Inteciational Mo
nee I Finance, 2012,131(5),pp.1220-1248.钟娟、魏彦杰、沙文兵:《金融自由化是否有利于企业的知识创新?一一来自中国制造业的证据》,《南开经济研究》2012年第4期;武力超、张馨月、童欢欢:《金融服务部门开放对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财贸经济》2019年第4期"
③孙早、侯玉琳:《政府培训补贴、企业培训外部性与技术创新一一基于不完全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本投资的视角》,《经济
与管理研究》2019年第4期"
④康志勇:《政府补贴促进了企业专利质量提升吗?》,《科学学研究》2018年第1期"
⑤钟腾、汪昌云:《金融发展与企业创新产出一一基于不同融资模式对比视角》,《金融研究》2017年第12期"
《东南学术》2020年第6期
泽等进一步指出,企业在金融风险中的杠杆率与企业的创新投入以及创新产出之间存在“倒U 型”关系、却对企业创新风险的影响则呈“U型”,①该结论与Berzkalna和Zelgalve②对拉脱维亚上市公司研究所得结论相类似,债务水平与企业创新呈现“倒U型”。张凯强分析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对企业研发行为的作用,结果显示政府生产性支出增加将抑制企业研发投入,降低企业研发创新行为,并且这一作用更多
地体现在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行为。③除了创新所需的资金投入以外,决定创新的关键是人力资本,为此,李建强等以中国1999年所进行的高校扩招为外生冲击,并采用双重差分法来考察人力资本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人力资本的提升不仅提高了企业创新的数量,同时也促进了创新质量的提高。④
其次,以企业为主的内部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该类研究更多是从企业的私有化性质、高层管理者的地位感知,以及企业所能获取的政治关联,来考察这一系列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钟旳珈等研究国企民营化对企业创新效率的作用,结果表明国企民营化不但没有提高企业的创新效率,反而抑制企业的创新效率,产生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关联交易显著增加、投资显著减少,民营化后非国有大股东更多地表现出掏空动机,减少了创新活动。⑤与该研究相类似,余明桂等也指出,国企民营化会显著抑制企业创新,而这一影响背后的机制在于融资约束。⑥除企业性质之外,企业的高管经历等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高管的人力资本水平是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⑦Sunder etai.发现,具有飞行员执照的高管更具有冒险精神,能显著促进企业创新,⑧而拥有海外经历的高管也会促进企业创新。⑨同时,国有企业的高管具有政治晋升的激励,而政治晋升成为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投入的一种有效激励方式,并且该激励效应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得到进一步的强化。⑩
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现有文献集中分析以市场为主的外部因素和企业为主的内部因素对企业创新的作用,而忽略了制度因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这一重要因素的忽略势必导致企业创新研究的不足。本研究的边际贡献在于:首先,从知识产权法院的视角研究知识产权制度完善
对企业创新的作用,以产权制度建设入手来探究企业创新,这是对现有研究企业创新文献的重要弥补;其次,文章利用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这一外生冲击来构造准自然实验,并使用双重差分法来对知识产权制度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予以推断,对双重差分法所要求的前提假设进行检验,从而确保知识产权建设对企业创新的净效应。
①王玉泽、罗能生、刘文彬:《什么样的杠杆率有利于企业创新》,《中国工业经济》2019年第3期。
②Berzkalne I,Zelgalve E.,&Capitai Stecturo and Innovation:A Study of Balko Listed Companies",Changes Sz Social and Busi­
ness Environment,2013(5),pp.13-21.
③张凯强:(财政支出结构与企业的R&D投入》,(南开经济研究》2019年第2期"
④李建强、赵西亮、张紁彬:《教育扩招、人力资本与企业创新》,《中国经济问题》2019年第3期"
⑤钟旳珈、张晨宇、陈德球:《国企民营化与企业创新效率:促进还是抑制?》,《财经研究》2016年第7期"
—来自中国工业企业的证据》,《金融研究》2019年第4期"
⑥余明桂、钟慧洁、范蕊:《民营化、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
⑦Chemmanur T J,Kong L,KCshnan K,et ai.&Top Management Human Capitai,Inventor Mobility,and Corporate Innovation",
Social Sciencc Electronic Publishing,2015,43(3),pp.26-88.
⑧Sunder J,Sunder S V,Zhang J.,&Pilot CEOs and Coeoete Innovation”,Journal&Financial Ecowmics,2017,23(1),
pp.209-224.
⑨Yuan R,Wen W.,&ManageCal Foreign ExpeCence and Corporate Innovation",Social Sciem Elechogiz Publishing,2018,48
(2),pp.752-770.
⑩卢馨、李瑞红、方睿孜:《高管晋升激励与国有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研究》,《经济与管理》2019年第3期"
《东南学术》2020年第6期
三、政策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6753件,审结208653件。针对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如何有效地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妥善协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是当前阻碍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瓶颈,是政府与企业所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
鉴于此,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通过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实现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将强化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激发社会创造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接轨,扩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力。但这一政策实施的效果如何仍然不得而知,这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可行空间,后续分析以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作为准自然实验,并使用双重差分法来评估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效应。
(二)理论分析
知识产权纠纷的频繁发生,一方面会降低企业自身的创新收益和创新积极性,另一方面会扰乱市场竞争,损害企业的创新活力,最终导致社会创新力不足。鉴于以上因素,中央政府在北京、上海以及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试点,试图以此来解决企业间的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所产生创新效应的内在机制如图1所示。
1
企业创新水
平的提高
1
图1知识产权法院提升企业创新的内在机制
根据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实施,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主要是通过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两方面来影响企业创新水平。从微观层面看,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将规范企业之间的产权纠纷、明确专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避免了企业在专利产生经济利益之间的纠纷,减少了专利纠纷给创新主体所带来不必要的外部成本,并损害创新企业的专利收益。同时,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来遏制其他企业对创新企业所得专利的侵权,最终提高企业创新在市场中的经济收益,并以此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进行创新。从宏观层面看,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作为市场经济中法制建设的重要弥补,将提高整个市场中对企业
《东南学术》2020年第6期
创新的价值认可和经济收益,维护创新主体的市场地位,对其创新行为及其成果赋予法律权利,强化知识产权作用。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将与世界各国的产权保护进程相一致,在更高的水平上普及产权保护,在经济市场中确认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在长期发展中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正是通过微观企业层面和宏观法制建设层面共同来促进创新水平的提升。
四、模型设定、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一)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的效果,本文以2014年中央政府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准自然实验,以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并使用DID方法来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予以识别,其中,以在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地区内的上市企业为干预组,反之则为控制组,通过对两类企业创新水平的对比来说明知识产权保护的“净效应”。故而,此处将DID模型设定如下:
Innovation^-a0+a}IPC it+工Control^+〃:+$+匂(1)上式中,Innoatioo o表示上市企业的创新水平,分别以企业专利申请数和专利授权数来衡量;DC”表示-企业所在地区在第i年是否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是则为干预组,取值为1,反之为0;Cootrol表示影响企业创新的其他变量;'、(分别表示企业和时间固定效应,#为随机因素。该模型中,系数!衡量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果。
(二)指标选取
主要变量。本文选取了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来衡量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也选取了企业的专利授权数量予以衡量。当然,以上指标也仅仅是从专利的总量进行度量,为了对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的衡量,本文还选取了不同专利的申请量,包括发明型专利申请数、实用型专利申请数、外观型专利申请数。此外,本文选择以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为准自然实验,将2014年及其以后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地区(北京、上海以及广州)内的企业视为干预组,取值为1,而将其他企业均视为控制组,赋值为0。
控制变量。本文在此分别从企业的规模、股权性质等角度予以考虑。具体而言,大规模企业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雄厚的资金支出,其在创新方面表现更加优秀,故而以企业总资产取对数来说明企业规模;而与民营企业相比较,国有持股企业更有利企业创新,故而以持股比例来衡量企业的股权性质;同时,分别以研发人员的数量取对数、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取对数来衡量企业创新所进行的人员和资金投入;此外,还选取了企业成立时间和高管前三名薪酬总额来衡量企业年龄和工资约束水平、以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来说明企业的资产结构、并以总负债占总资产的比值来说明企业所面的资产负债率。最后,以企业营业总收入来测算赫芬达尔一赫希曼指数衡量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具体描述见表1"
表1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
变量变量解释计算方法均值标准差apply申请专利数Ln(当年申请专利总数+1)  1.513  1.419 grants授
权专利数Ln(当年授权专利总数+1)  1.325  1.318 iapply申请发明型专利数Ln(当年申请发明型专利总数+1)0.941  1.141 uapply申请实用型专利数Ln(当年申请实用型专利总数+1)0.967  1.219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00:3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4367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企业   创新   知识产权   法院   经济   保护   研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