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知识—证明责任

法考知识—证明责任
一、证明责任的理解
1.证明责任主体是当事人,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证明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由法律和司法解释预先规定,证明责任不在原被告之间转移。
2.证明责任发生的前提:真伪不明。
如果能够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则应该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进行裁判。
3.证明责任是一种拟制或假定,可能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其正当性在于法院不得拒绝裁判以及诉讼的时效性。
二、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
1.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积极事实,谁承担证明责任。(1)产生或存在权利的事实;(2)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事实;(3)妨碍权利产生的事实。
2.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4)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一般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1)原告对“四要件”承担举证责任: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过错。
(2)被告对法定免责、减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三、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
1.高度危险作业:适用无过错责任
2.环境污染事件:倒置因果关系要件
3.动物致害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
4.产品责任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
5.专利纠纷案件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制造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其余事项由主张方即受害方证明。
6.物件致害案件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倒置过错要件)。
(2)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堆放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倒置过错要件)。
(3)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由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倒置过错要件)。
7.医疗纠纷案件
(1)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8.教育机构责任(校园事故案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侵害时,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学校对其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害,则实行一般过错责任,其余事实均由受害方证明。
四、总结与对比
【总结】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1)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
(2)环境侵权——倒置因果关系要件。
(3)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搁置物、堆放物致害案件——倒置过错要件。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证责任。
【解题窍门】分配证明责任的“三步法”:
第一步——先定性: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
第二步——如果是侵权纠纷,看归责原则(过错归责或无过错归责)。
第三步——检查有无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定;检查是否存在免证事实。
五、真题与解析
(单选题)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诉讼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关于本案刘月所受损害与使用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B.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C.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
D.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
【答案】B
【考点提示】证明责任的分配与免证事实
【解析】
本题考查具体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考生需要首先判定案件的性质和类型,之后再进一步确定该类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本案属于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该类案件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没有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因此原告应当对三要件承担证明责任即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
总结:证明责任的分配属于证据与证明部分的难点,同时涉及民诉与民法的交叉运用。方法是先确定案件性质和类型,再检索该类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证明的步骤是——
第一步:先确定证明对象:如一些免证事实是不需要证明的,无需讨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问题;
第二步:再确定证明责任:对于待证事实,根据证明责任讨论由谁提供证据证明;(行为责任)
第三步:再确定证明标准: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将待证事实证明到相应证明标准,即可卸去证明责任,如未达到该标准,则承担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结果责任)。
绝大多数考生(包括笔者自己)简单地把题目理解为产品侵权,应当由原告证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被告证明免责事由,直接选择了A。而实际上本题与证明责任无关。题目表述“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
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表明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因果关系,则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免证事实,无需证据证明,因此免除了原告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责任,选项A的说法错误。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29: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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