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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说 明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资产公司(均简称中国石化)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中国石化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投入或部分投入资金所获得的发明创造,申请中国专利时需填报“中国石化申请中国专利申报书”,报中国石化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处;经科技开发部审核同意后,中国石化作为第一专利申请人,由各发明单位办理中国专利申请。 2、申报内容应真实、完整,描述应准确、清楚;各项必须填写,无内容的填“无”。
3、在填报该申报书时,需同时提交“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按附件6.1填写)或专利申请文本。
4、申报单位有外单位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封面、含知识产权归属约定相关内容的有关页面的复印件及签章页;与被委托单位或个人就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有补充协议的,需提交补充协议复印件。
5、发明创造在专利申请公开前,与该专利申请有关的研究、管理和专利代理人员等均负有保密责任。
6、本申报书上报中国石化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处前,需经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对于多个发明单位合作完成的同一发明创造,如合作单位共同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均需由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的审查意见、签字,并加盖各申报单位公章。
7、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中国石化申请中国专利审批表》、《中国石化申请中国专利信息表》(由“中国石化专利管理系统”生成)、《申请中国专利申报书》、《申请专利技术交
底书》或专利申请文本(包括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等),“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相关内容复印件或相关补充协议原件,检索报告(非必需)。
发明创造名称 | |
申请专利类别 | 发明专利( ) | 实用新型( ) | 外观设计( ) | 保密专利( ) |
一、现有技术情况(开发背景、与本发明相关的现有技术情况,达到的水平和主要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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