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第一次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实例1)[教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申请号为201110261793.9,发明名称为“甘蔗组培苗小拱棚大田移栽方法”的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陈述意见如下: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三部分对比文件,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近,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公开申请的技术特征较多,故认定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⑴首先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所述瓶苗生根后从瓶中取出洗干净”相对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将经过炼苗后的甘蔗试管苗用自来水洗干净培养基”无创造性的看法,现将该部分内容从权利要求1中删除。
⑵其次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将甘蔗试管苗单株或小丛移植于育苗盆孔穴内,种植后尽快用多菌灵溶液淋定根水,并尽快搭小拱棚覆盖薄膜保湿”相当于权利要求1所述“移栽完毕在植蔗沟上方搭建小拱棚,根据行距及小拱棚高度选择尺寸合适的薄膜覆盖在小拱棚上”有如下不同意见:对比文件2中的“小拱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尚未生根的甘蔗组培苗在人工营造的育苗大棚拱小拱棚内发育出根并生长成完整健壮的植株,以便下一步移栽大田(相当于本发明的种苗繁育大田);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的“小拱棚”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已经经过假植苗圃(相当于对比文件2中的
育苗大棚拱小拱棚)培育的较幼
小的甘蔗组培苗在移栽种苗繁育大田时也能保证较高的成活率,且生长发育速度较快。
此外,申请人对审查员关于对比文件2(CN101904262A)公开的“育苗大棚”相当于权利要求1所述种苗繁育大田有以下不同意见:根据本领域公知常识育苗大棚一般都具备一定的固定设施(如水泥立柱、棚架结构、喷淋系统及遮阴网等),目的在于营造区别于大田自然环境(相当于本案例的种苗繁育大田)的有利于种苗成活生长的小环境。
基于上述,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有关“拱棚”的内容与权利要求1中的“小拱棚”作用完全不同等。
⑶虽然对比文件1(CN101213921A)披露了一种拱棚打孔炼苗进行水稻旱育秧的方法,但由对比文件1(CN101213921A)的权利要求书第1页权利要求1的第1行至第31行可知,一种拱棚打孔炼苗进行水稻旱育秧的方法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是:在一密闭拱棚内,水稻秧苗从种子萌发至发育成1叶1心至2叶期后进行拱棚打孔炼苗,以使秧苗逐步适应外界自然环境后移栽大田;而拱棚打孔在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是:克服甘蔗组培裸根苗在移栽种苗繁育大田的过程中存在的伤根及蒸腾作用,从而使裸根苗较快适应大田环境。由此可知,拱棚打孔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此外,比文件披露的一种拱棚打孔炼苗进行水稻旱育秧的方法属于常规育苗方法的改进,本发明的利用“小拱棚”进行甘蔗组培裸根苗的大田移栽属于甘蔗组
培育苗领域。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1时,由于拱棚打孔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同,因而不可能很容易地就想到利用这一技术手段来解决本发明所存在的技术问题:甘蔗组培裸根苗在移栽种苗繁育大田的过程中存在的伤根及蒸腾作用,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未给出应用其所披露的拱棚打孔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至于透气孔的大小及数量及逐步扩大的程度和小拱棚上保护薄膜的去除,是发明人根据甘蔗组培裸根苗在移栽大田后其根系的生长及恢复情况和控制小拱棚内小苗的蒸腾作用进行科学的试验后确定设计的,其不属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公知常识和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甘蔗组培苗瓶苗在培养室中经过3~4代的增殖培养后直接进行生根培养,在育苗圃中假植18~22天即进行分单株移栽至备耕好的种苗繁育大田”中提到的增殖培养的代数和假植天数,申请人意图表达的是本发明达到的技术效果“使得幼小的甘蔗组培苗在不经培养室壮苗培养和营养杯假植壮苗阶段而直接进行大田移栽也能保证较高的成活率”和“本发明不仅减少了甘蔗组培苗营养杯假植这一环节,还大大缩短了培养室及育苗圃的育苗时间。相比现有技术,培养室阶段可缩短40~110天,育苗圃阶段可缩短10~20天,整体上可缩短50~130天”。详见本发明说明书第2页第12行至第15行和本发明说明书第3页第23行至第30行。而不是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增殖培养的代数的限定”和“假植天数的限定”。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知道随着增殖培养代数和假植天数的增加,甘蔗组培
苗越来越健壮,同等条件下其大田移栽成活率也越高(详见本发明说明书第1页第8行至第24行)。因此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提到的增殖培养代数、假植及假植天数并非是对该技术的限定,而是为了表达本发
明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使得幼小的甘蔗组培苗在不经培养室壮苗培养和营养杯假植壮苗阶段而直接进行大田移栽也能保证较高的成活率”。权利要求1中的“移栽前先把植蔗沟用水淋湿淋透”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是:尽量减少大田由于土块僵硬对甘蔗组培裸根苗引起的伤害,为下一步搭建的小拱棚提供湿气来源,减轻甘蔗组培裸根苗的蒸腾作用。而常规作物栽培中,通常是移栽完毕淋足定根水即可。申请人认为“移栽前先把植蔗沟用水淋湿淋透”的技术措施与作物栽培中,为了保墒或灌溉等而进行的淋水措施的作用完全不同等,因此,该措施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中不属于惯用手段。另外,为克服审查员提到的惯用手段缺陷,申请人将“四周用土压实防风”的内容从权利要求1中删除。
此外,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对比文件1和2及文件3来说,能够使得幼小的甘蔗组培苗在不经培养室壮苗培养和营养杯假植壮苗阶段而直接进行大田移栽也能保证较高的成活率。应用本发明可缩短育苗周期,减少中间生产环节,降低运输成本、育苗成本和蔗农的种植管理成本,最终实现育苗企业和蔗农双赢。因而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及文件3来说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及文件3来说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⑷针对审查指出的从属权利要求2的缺陷,申请人将限定的范围“15~20天”修改为“17~20天”。
⑸针对审查员指出的从属权利要求3、从属权利要求4、从属权利要求5、从属权利要求6、从属权利要求7、从属权利要求8的缺陷,申请人放弃这些从属权利要求,将其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
另外,利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在早春及晚秋季节均能进行甘蔗组培裸根苗的大田移栽,甘蔗组培裸根苗在这2个季节进行大田移栽且取得90%以上的成活率目前尚未有公开的文献报道,目前有公开文献报道的甘蔗组培裸根苗大田移栽是在温度及光照较适宜的春夏季节进行,而且其在高温的夏季进行移栽时成活率较低,仅有70%左右(详见《一种甘蔗组培苗裸苗大田移栽的方法》,公开号:CN101707979A)。本技术方案在温度较高的夏季进行仍然能够取得最高的成活率,主要是覆盖了一层薄膜的小拱棚既能够把夏日的强光反射出去一部份,避免了幼苗直接曝晒,且其保湿功能克服了小苗蒸发失水过多导致蔗苗死亡的情况,这个时候小拱棚中的温度、光照、湿度均达到最适宜小苗的生长发育,因此其移栽成活率也最高(详见文献《甘蔗组培裸根苗小拱棚大田移栽技术试验报告》[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13):230-234.)。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一年四季都可以进行甘蔗组培裸根苗的大田移栽,这有利于甘蔗脱毒组培裸根苗的田间周年规模化扩繁,可以大大加快甘蔗脱毒组培苗的推广应用。基于此,申请人认为本发明解决了该领域技术人员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如何在不同季节进行甘蔗组培裸根的大田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8:19: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42405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拱棚   甘蔗   移栽   技术   进行   权利   要求   育苗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