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裁决纠纷上诉案...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裁决纠纷上诉案
【案由】行政  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作为  专利  行政  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裁决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4.27 
【案件字号】(2019)京行终1987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马军王东勇吴斌 
【审理法官】马军王东勇吴斌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事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事人-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院观点】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答辩情况以及案件事实,本案在二审阶段的争议焦点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10是否具有创造性,即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权责关键词】证据不足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更新时间】2022-08-15 21:50:36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裁决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9)京行终198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赵明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佟晓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述慧,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明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
     上诉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发明专利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8月9日作出的(2016)京73行初114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查明:
     本案涉及申请号为201180001229.1,名称为“内容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的PCT发明专利申请(即本申请)。申请人为华为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7月22日,公开日为2012年10月1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1年8月31日。经实质审查,国知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4年9月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6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
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CN101500016A,公开日为2009年8月5日。对比文件2:CN102130935A,公开日为2011年7月20日。
     华为公司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4年12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具体修改如下:基于原始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以下修改:1、为权利要求1和2的方法步骤增加执行主体“应用服务器”,为权利要求3-5的方法步骤增加执行主体“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2、为权利要求1和10增加特征“所述排序结果是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根据所述终端的地址信息、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收集到的网络信息、以及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获取的各第一存储节点的资源使用信息,对所述第一存储节点列表中的各第一存储节点进行优先级排序得到的;所述网络信息包括以下之一或任意组合:网络路由信息、网络链路信息和路由策略信息”。3、为权利要求3和12增加特征“所述网络信息包括以下之一或任意组合:网络路由信息、网络链路信息和路由策略信息”。4、删除权利要求6-9以及权利要求15-20。5、对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并修改引用关系,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0。华为公司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第1-10项相对于对比文件1、2具备创造性,理由如下:(1)对比文件2的排序机制不同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排序机制,对比文件2没有想到利用网络信息对存储节点进行排序;(
2)本申请中的应用服务器和用于排序的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是独立设置的,本申请的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具有“收集网络信息”的功能,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并不仅仅是将已有功能搬迁到另一个独立的装置上实现。提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第1-10项的内容如下:
     “1.一种内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应用服务器接收终端发送的内容获取请求,根据预先获取的内容与存储节点之间的映射关系,确定存储有所述内容获取请求对应的第一内容的第一存储节点列表;所述第一存储节点列表包括多个第一存储节点;
     所述应用服务器向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发送排序请求、并接收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发送的排序结果;所述排序请求包括所述第一存储节点列表和所述终端的地址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多个第一存储节点进行排序;所述排序结果包括所述多个第一存储节点的优先级;所述排序结果是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根据所述终端的地址信息、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收集到的网络信息、以及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获取的各第一存储节点的资源使用信息,对所述第一存储节点列表中的各第一存储节点进行优先级排序得到的;所述网络信息包
括以下之一或任意组合:网络路由信息、网络链路信息和路由策略信息;
     所述应用服务器向所述终端发送内容获取响应,所述内容获取响应包括: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存储节点的第一访问信息和优先级,以供所述终端根据所述内容获取响应并根据网络通用存储协议,向相应的第一存储节点获取所述第一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应用服务器向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发送内容存储请求;
     所述应用服务器接收所述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发送的第二存储节点列表,所述第二存储节点列表包括:能够存储所述内容存储请求对应的第二内容的第二存储节点的第二访问信息;
     所述应用服务器根据所述网络通用存储协议,向所述第二访问信息指向的所述第二存储节点写入所述第二内容;
     所述应用服务器建立并存储所述第二内容与所述第二存储节点之间的映射关系。
     3.一种内容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网络存储管理服务器接收应用服务器发送的排序请求,所述排序请求包括:第一存储节点列表和终端的地址信息,用于请求对所述第一存储节点列表中的各第一存储节点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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