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注册地:企业必须在北京市范围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规模:企业应是中小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定义,一般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年度销售收入、总资产等指标进行划分。
3. 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同时,企业应在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 4. 已取得的成果: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表现和经济效益,已取得的科技成果能够在市场中实现转化和产生经济效益。
5. 企业信誉: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遵法守信记录。
6. 其他要求:根据不同的评选条件和项目,还可能有其他具体的要求,例如企业所在的产业领域、发展阶段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和不同项目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相关项目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