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概括

专利知识概述
一.专利分类:
⏹发明(20年):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10年):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
方案。
⏹外观设计(10年):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
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单纯彩的保护是不行的)
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主要不同:
(1)创造性要求不同(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2)保护的范围不同:方法、用途、部分产品不保护
(3)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
(4)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前提不同(要提交检索报告)(外观设计不是不要检索报告,而是外观设计数据库还未建成)
(5)保护的期限不同
发明对社会公众的意义
⏹技术含量在三种专利中最高
⏹获得授权在三种专利中难度最大
⏹保护期限最长
⏹专利权最稳定
⏹经济价值在三种专利中最高
实用新型的特点
⏹是利用自然规律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是针对产品提出的技术方案
⏹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技术方案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异同
⏹相同点
⏹都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
⏹不同点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
形状的产品(如药物、水泥、化学气体、液体燃料等)
⏹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高,而实用性要求较强,因此人们一般将实用新
型称为“小发明”
⏹技术含量相比发明较低
⏹获得授权难度相比发明较小
⏹审查周期比发明短
⏹专利保护期限相比发明较短
⏹专利权的稳定性较弱
外观设计的特点
⏹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
⏹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或者它们与彩的结合
⏹能应用于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
⏹是一种富有美感的新的设计方案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
⏹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的
二.专利种类:
●职务发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非职务发明: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三.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
⏹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
⏹应当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不能允许申请。
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选择,可分为以下两种:
l、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
2、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四.授予专利权的三性:(发明与实用新型)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五.外观设计的专利性:(外观设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
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5.1不丧失新颖性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六.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一)科学发现;((法第25条)例如:已知的物质具有某种过去未被人们认识的特性,属于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数学方法是对人的思维的一种指导,根据数学方法进行运算,数学运算需要有人的思维活动的参与,所以各种语言的语法、学习方法、训练方法都不能授予专利权。)
(三)疾病的诊断和方法;(无法在产业上制造、实用,所以不具备实用性;但是为疾病的诊断和而使用的物质、组合物,仪器、设备等产品可以获得专利权。)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是可以的)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5条)
七.本国优先权:
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四)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a)申请人经常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没有很大的把握,不知道到底是否该申
请专利,担心不能被授权反而造成自己技术的公开。而利用上述的本国优先权制度,则可以先提交一份初步申请取得申请日,使别人的公开不会影响自己已经取得的成果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然后改进技术进一步提高其新颖性和创造性。在具备条件时可以再提交一份申请,并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如果因为种种原因而在12个月之内不能提高其新颖性和创造性,达不到专利性的要求,则还可以撤回在先申请,避免其技术的公开。
可以说,这是本国优先权制度的最大优点;
b)由于实用新型“授权容易并且快、但是授权后不稳定”的特点,而发明专利申请则具有
“授权难度大并且耗时长、但是授权后较稳定”的特点,当申请人对自己的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没有很大的把握时,可以先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然后在改进技术方案以后再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并要求在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从而使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发明专利,延长保护期;
c)如果申请人认为自己的技术方案满足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而先提交了一份发明专利申
请,但是考虑到产品的市场寿命比较短等因素,又希望尽快授权,则可以再提交一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从而使发明专利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缩短保护期。
注:外观设计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
八.外国优先权:
发明→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不可以转换成实用新型。
九.申请流程:
发明
✧公布=公开,公告=授权。
✧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布,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
✧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前,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
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这种强制许可
通常是授权三年后请求者;并且请求的主体是单位)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十.主动修改的期限: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57: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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