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2013〕73号
(2012年修订)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现将《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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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
按照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和改革需求,需对各类科研业绩进行合理的评价与认定,以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并以质量为导向,鼓励我校教师多出高水平的成果,提高我校科研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包括科技类和社科类两大部分,科研业绩分为T、A、B三个级别。
第一部分科技类
一、科研业绩评价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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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科研业绩奖励范围
(一)学术论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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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Nature》或《Science》上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
2.在《Nature》系列刊物上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
3.SCI收录且影响因子10.0以上(含)的原创性学术论文;影响因子8.0以上(含)的原创性学术论文。
4.其他SCI收录的原创性学术论文。
(二)学术著作类
1.国际重要机构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
3.教育部统编高校教材。
(三)授权专利成果类
1.通过PCT途径进入其他国家并获得授权专利。
2.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四)获奖成果类
1.国家科学技术奖。
2.教育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省级和国家其他部委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教育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省级和国家其他部委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5.省级和国家其他部委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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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和重点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研究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含)纵向项目、单笔实到经费5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立项经费500万元以上(含)纵向项目、单笔实到经费3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立项经费300万元以上(含)纵向项目,单笔实到经费2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
4、立项经费150万元以上(含)纵向项目,单笔实到经费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
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
三、其他
1. 凡获得以上5类奖励,该获奖科研业绩不再领取津贴。
2. 本方案中未提及的科研项目(科技)及学术论文(科技)等特殊科研业绩的奖励,由校学术委员会自然科学分委员会进行认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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