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目标分解表

知识产权目标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责任单位
知识产权管理
政务及文化环境
1
重视程度
党委政府领导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将知识产权工作(将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每百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年度PCT申请数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等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
政策体系
根据枣阳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根据各单位职责,完善和制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多类别的知识产权专项政策。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贸易、文化、金融等深度融合。
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枣阳支行、市银保监组
2
工作体系
成立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建立整体协调、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互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理体系
各镇(办、区)确定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保证工作经费,积极开展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转化、管理、服务工作。
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3
工作经费
保障本级财政用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项资金额及配套专项奖补兑现。
市财政局
4
文化建设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题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覆盖面。大力表扬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热情。鼓励学校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充分运用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12·0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采取宣传培训、走访调研等形式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每年宣传报道国家级不少于2篇,省级不少于4篇,市级不少于10篇;各单位涉及知识产权宣传不少于1篇。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融媒体中心,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知识产权创造
创新基础
5
开展版权、植物新品种培育保护工作
开展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宣传培训、保护工作。鼓励农业科研自主创新,依法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予以保护,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市涉农、涉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方案等。开展版权培训、保护、宣传工作,作品版权登记数量年均增长5%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推广中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6
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
大力培育国家级示范企业、国家级优势企业、省级示范企业、省级优势企业,力争2023年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
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7
开展发明专利、商标倍增计划
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推动各辖区经营主体实施“商标倍增”计划。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创新产出
8
发明专利授权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优化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大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9
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
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组织企业申报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支持,培育引领产业创新的高价值专利;引进国、省内高校在我市设立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研究院分院、工作站、所),并引导研发成果实现专利化,确保我市2023年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1件/万人。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10
PCT专利申请量(上年度市企事业单位通过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
加强对我市外向型企对业走访调研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数量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指导帮助企业进行PCT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11
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
(上年度商标注册量/市场主体数量)
完善区域品牌培育体系。推动“一县一品”“一业一品”特产业品牌建设,培育提升制造业品牌,优化农业品牌,壮大升级服务业品牌,大力激活老字号,推进商标数量年稳步增长20%。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12
有效地理标志拥有量,新增地理标志商标数量
大力挖掘我市特农产品,加强地标培育工作,推进地理标志发展和保护,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省、市品牌提升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鼓励市内企业、协会以自主商标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地理标志大会。做强“枣阳市桃产业商标品牌指导站”,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为全市涉农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商标知识产权服务,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的新路子。积极指导地理标志换标工作,本年度新增换标地标数量3件,力争新增地理标志1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知识产权运用
运用机制
13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枣阳市在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科研及投资项目等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开展专利导航、评议、预警等情况。
市发改局、市科经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14
建立产业联盟
支持精细化工、汽车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组建1-2个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整合专利资源,实现专利协同运用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运用效果
15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开展专利保险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模式。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形成常态化、规模化,2023年完成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金额4000万,商标质押融资金融3500万元。
市金融办、市银保监组、市人民银行枣阳支行、市市场监管局
16
中国专利奖和省级专利奖获奖数
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数量,以及省级(包括副省级城市)专利奖。
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17
知识产权产业化、许可转让情况
鼓励龙头企业同中小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畅通获取渠道,推动免费或低价许可,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18
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
进一步强化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健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推进园区专利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鼓励企业做好专利产品统计核算工作,引导和支持3-5家“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认定,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市经开区,市科经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区)
19
鼓励企业开展贯标
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开展“贯标”工作,逐年实现“贯标”全覆盖,力争2023年实现“贯标”认证企业2-3家。
市经开区,市科经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区)
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体系
20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完善跨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效能。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大与周边县市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力度。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剑网”“护苗”“蓝天”“铁拳”“昆仑”“雷火”“双打”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办理一批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大规模众性侵权事件的发生。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执法效能
21
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效能
健全联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执法检查规范化。持续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体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双随机”查处假冒专利工作机制,专利行政执法按期结案率达100%。
市市场监管局
维权渠道多元化
22
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裁决、公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信息沟通,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新建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知识产权服务
公共服务
2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枣阳市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状况。本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或站点数量,各镇(办、区)便民中心、市政务大厅均有知识产权综合咨询窗口及办事指南、宣传资料。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镇(办、区),市经开区
24
企业服务的具体措施
制定与企业建立长效沟通相关政策机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育、查询、质押融资、保护等多元化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科经局、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枣阳支行、市银保监组
服务机构4分
25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运营等服务)
运用政策吸引,加快引入省内外知名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在枣阳开办分支机构,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对接“专精特新”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提供创造、运用和保护全流程服务。开通知识产权服务服务“绿通道”,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理我市登记审批上予以支持,协调知识产权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工作。强化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监管,坚持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并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化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人才培养
26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对照本市“1+4”人才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面向省内招揽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大力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业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等类别组织开展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整体素质。新培育引进1名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200人次以上,全市规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30%。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中心、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6:50: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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