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3.2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3日
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是指为实现全省高价值专利倍增目标,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根据各市上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综合工作情况,安排1亿元资金,对各市给予的分档奖补。
第三条 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各市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推动专利运用转化水平大幅提高。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省高价值专利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
第四条 资金奖补方法
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资金以各市为奖补对象,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分配因素包括: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海外授权发明专利。各市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9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市监发〔2020〕11号)规定,向省市场监管局提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备案和海外授权发明专利情况,省市场监管局核算确定对各市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