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专利代理实务题答题要点及范文

2013年专利代理实务题
答题要点及范文
一、总体考虑
2013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包括四道题。其中,第一题要求考生撰写提交给客户的咨询意见,逐一解释客户自行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着重考查考生对专利代理实务中经常涉及的几个基本法律概念的理解、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第二题采用撰写权利要求书这种专利代理实务中最基本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根据规定的素材撰写申请文件的能力,能否在满足《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撰写出既能够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权利又相对稳定的权利要求书。第三题要求考生陈述其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颖性、创造性法条的掌握情况和实际运用能力。第四题要求考生撰写分靠申请的拉立权利要求,并陈述分章或合靠理由,主要考查考生对单一性、分案申请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
二、撰写咨询意见
2013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的第一题要求考生撰写提交给客户的咨询意见,逐一解释客户自行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并说明理由。题目中共给出五份素材,包括技术交底材料、客户合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和三份专利文献(对比文件13)
撰写咨询意见之前,需要认真阅读题目中给出的五份素材,并按照以下思路和步骤进行分析。
1.分析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是否存在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首先确定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规定,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以及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结论是权利要求6限定的不是一项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关于客体的规定。
2.分析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是否存在新颖性、创造性问题
本试题中,对比文件13均为已经公开的专利文献,都构成技术交底材料的现有技术。进
一步分析对比文件13公开的技术内容,并与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15进行对比(具体分析参见咨询意见的范文),结论是对比文件1能够影响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对比文件l与对比文件3的结合能够影响权利要求5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或其结合均不能影响权利要求24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3.检查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是否存在其他实质性缺陷
分析可知,独立权利要求l的技术方案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不一致,权利要求3得不到技术交底材料的支持,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5得不到技术交底材料的支持。
4.准备咨询意见的具体撰写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着手撰写咨询意见,咨询意见的撰写应当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有理有据、行丈流畅。可以按照如下格式进行:首先,对权利要求所涉及的法律概念为客户进行简明的解释说明;然后,具体分析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为何不符合所述规定。对权利要求书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以给客户提供全面的咨询意见供其参考,例如,同时指出强立权利要求l不具有新颖性和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给客户的咨询意见的范文
尊敬的A公司:
很高兴贵方委托我所代为办理有关大型公用垃圾箱的专利申请案,经仔细阅读技术交底材料、技术人员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及现有技术,我认为贵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问题,现一一指出。
1.关于权利要求1存在的问题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原因如下:
对比文件l公开了一种防臭垃圾桶/箱,该防臭垃圾桶可制成大型的公用垃圾桶/箱,包括桶盖1、上桶体2和下桶体3,桶盖l上设有垃圾投入口4,下桶体3的上边缘设置成L形台阶状,
上桶体2放置在下桶体3的该L形台阶上(即上箱体可分离地安装在下箱体上的下位概念),从图l中可以明确看出,上桶体2和下桶体3均为顶部开口结构,桶盖1盖合在上桶体2的顶部开口处,上桶体2的底部是水平的且设有多个滤水孔5(即上箱体的底部为水平设置的滤水板)。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且它们都属于大型公用垃圾容器这一相同的技术领域,都解决了垃圾固液分离的技术问题,并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目前的权利要求1不具在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此外,《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曲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1也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因如下: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风防腐,通过设置在下箱体的侧壁上部的通风孔以及在箱盖上的垃圾投入口,垃圾箱产生由下而上的对流和内外循环,从而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因此,设置在下箱体的侧壁上部的通风孔是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目前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1中未记载上述必要技术特征,所且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2.关于权利要求2存在的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要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目前撰写的从属权利要求2其主题名称"箱体"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大型公用垃圾箱”不一致,因此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般的规定。
3.关于权利要求3存在的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3不符合上述规定,原因如下:
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为“上箱体(2)内设有数根空心槽状隔条(7)”,其采取了较宽的上位概括的方式来限定空心槽状隔条的布置,所述上位概括涵盖了空心槽状隔条不是布置在侧壁内侧的情形以及空心槽状隔条水平布置的情形,而上述两种情形显然不能解决技本交底材料(说明书的撰写就是以技术交底材料为基础)中记载的通风不好的技术问题。因此,
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3没有以技术交底材料为依据,得不到技术交底材料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4.关于权利要求4存在的问题
权利要求4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空心槽状隔条”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2中没有出现,因此,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4缺乏引用基础,导致该权利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5.关于权利要求5存在的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5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原因如下:
从属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了:“所述滤水板(5)是可活动的”。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附加技术特征,该区别特征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垃圾从底部卸出以避免扬尘。然而,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自卸
式垃圾箱,其底板3水平插接在箱体2的底部,箱体2的底部设有供底板3滑动的导轨4,倒垃圾时,拉住底板3的把手31。使底板3向一侧水平滑动,垃圾就从箱体2底部自动卸出。因此,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3公开,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作用相同,都是用于使垃圾从底部卸出以避免扬尘。可见,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为了解决倾倒垃圾易扬尘的问题,在对比文件3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中的滤水板设置且可活动的。因此,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的结合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此外,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5也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原因如下:
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滤水板是可活动的”,其未具体限定滤水板的活动连接方式,然而不是所有的活动滤水板都能解决底部卸垃圾的技术问题,例如,有的垃圾箱中,滤水板虽然可活动地搁置在位于垃圾箱内壁上的支撑块或条上,但需要将全部垃圾从顶部倒出后才能取下滤水板,并不能直接从底部卸垃圾。因此,权利要求5得不到技术交底材料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6.关于权利要求6存在的问题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目前撰写的权利要求6不符合上述规定,原因如下:
权利要求6希望保护一种利用公用垃圾箱进行广告宣传的方法,该方法不涉及垃圾箱本身的构造,垃圾箱只作为信息表述的载体,仅仅设计广告创意和广告内容的表达,其特征不是技术特征,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技本问题,因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综合上述考虑,目前贵公司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存在较多问题,难以获得授权。我方专利代理人将会与发明人进行认真沟通、在充分理解发明思路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对现有技术的检索、分析和对比,为贵公司重新撰写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以上咨询意见供参考,有问题请与我们随时沟通。
祝好!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年××月××日
三、撰写权利要求书
2013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的第二题要求考生根据题目给出的素材为客户撰写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全面了解技术交底材科和现有技术的相关内容,撰写出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相关规定,又能最大化地维护客户利益的权利要求书。在答题时可以按照以下的思路和步骤进行。
1.确定技术交底材料相对于现有技术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交底材料涉及对大型公用垃圾箱的改进,由此可以以“一种大型公用垃圾箱”作为要求专利保护的主题。将技术交底材料与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3)进行比较,可知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两个技术问题:一是通过设置在垃在箱下箱体的侧壁上部的通风孔以及箱盖上的垃圾投入口,垃圾箱内形成由下而上的对流和内外循环,从而起到防止垃圾腐化、减少臭味、提高环境清洁度的作用(第一个技术问题);二是将垃圾箱的底部设置成可以相对于
箱体向下转动以卸出垃圾,从而解决了导轨式垃圾箱的底部易积尘损坏的问题(第二个技术问题)
2.确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为了达到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需要独立权利要求能够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同时避免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以使得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宽。存在多个实施方式时,在不超出题目素材公开的范围的前提下,要考虑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适当概括。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18: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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