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是专利的一种,但它们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发明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产品或者方法的保护,要求具有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而实用新型专利则是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的保护,要求具有实用性和新型性,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说,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 如果一个发明申请被认为不符合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但仍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新型性,那么申请人可以选择将发明专利转为实用新型专利。这通常是在发明专利申请被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发明不具备发明创造性要求时,提出的一种选择。转为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并且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可以更容易地获得专利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转为实用新型专利并不意味着原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会完全被转移,而是在原发明专利的基础上,对于实用新型部分进行专利保护。因此,在申请转为实用新型专利时,申请人需要对发明专利进行修改,使得原发明专利中具有实用新型的部分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要求。
总的来说,发明专利转为实用新型专利是一种在发明专利申请被认为不符合发明创造性要求时的一种选择,可以更快地获得专利保护,但需要对发明专利进行修改以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