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发明人刘同鑫:专利是盔甲,不是武器!

共享充电宝发明⼈刘同鑫:专利是盔甲,不是武器!
2015年
共享单车乘着风⼝起飞
两年后
中国投资圈刮起史上最强“共享”风
从汽车到充电宝、⾬伞、篮球甚⾄冰箱
都冠以“共享”之名
但在这⼀年⾥多个共享单车项⽬宣告“凉凉”,⼀年后ofo更是陷⼊崩盘窘境。和共享单车类似,绝⼤部分“共享”项⽬均⽆疾⽽终,共享充电宝成为其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
共享充电宝发展稳定
如今,在商场、便利店、快餐店,你可以很轻易的到共享充电宝,街电、怪兽、⼩电等业内多数共享充电宝公司已经实现了盈亏平衡和⾃我造⾎。
《深⽹》消息,⽬前共享充电宝企业收⼊来源主要是充电租⾦以及⼴告收⼊,其中⼤部分收⼊来⾃租⾦。据业内⼈⼠提供数据显⽰:⼀台共享充电宝机箱存有8⾄12个充电宝,⼀些热门场景中每个充电宝平均每天可收⼊8元以上,⽽每个充电宝采购及改造总成本不⾜50元。
这意味着每个充电宝仅需5⾄6天就可以收回成本,如消费者选择购买充电宝(共享充电宝每⽇租⾦上限⼀般为10元左右,10天左右扣完押⾦,充电宝归消费者所有),单个充电宝即可直接盈利50元左右。
专利纠纷不断
以共享充电宝⾏业公司街电为例,其母公司聚美优品财报数据显⽰,2018年街电累计⽤户已突破1亿,最⾼⽇订单突破180万/天,覆盖城市300多座,并已实现年度盈利。
这意味着整个共享充电宝⾏业已经处于⾏业稳定期(盈利稳定、⽤户增长稳定、投资频次降低),但各⼤充电宝企业围绕专利⼀直诉讼不断。
来电科技创始⼈袁炳松曾公开对外表⽰,从2015年开始注册共享充电宝相关专利,已累计申请近160项,其中取得专利授权的有90多件。同时,根据天眼查数据显⽰,来电从2017年10⽉⾄今涉及法律诉讼77起,其中开庭17起,绝⼤多数与专利纠纷有关。
创始⼈如何看待专利纠纷
针对这⼀⼴泛关注的⾏业纠纷问题,街电专利发明⼈刘同鑫表达了⾃⼰的看法(在不改变原意前提下有所删减):
我做的是孵化器,由我发明产品、技术,然后进⾏投资,产品实现之后聘请专业团队来组织运营。和创新⼯场、优客⼯场不⼀样,完全是内⽣孵化、投资。共享充电宝就是我们其中⼀个项⽬,后来专利转给了街电。
想法萌⽣
共享充电宝的前提是充电宝,这是因为从苹果⼿机开始,智能⼿机就慢慢开始不能更换电池。
2014年6⽉,平安银⾏下⾯的⼀个私⼈银⾏邀请⼀些国内科技企业⽼板,去美国考察投资项⽬。去了好⼏个地⽅,有洛杉矶、旧⾦⼭、西雅图,最后是纽约,当时朋友都去百⽼汇玩,但是我不想去,说好了看完演出后电话联系。
当时我在时代⼴场四处溜达,到处拍照,结果⼿机很快没电了,带的充电宝也没有充电。我很紧张,因为没办法进⾏电话联系。返回酒店的路上,我就想我带着充电宝,但是没电了,如果有⼀个公共箱⼦⼤家可以交换充电宝,把没有电的充电宝放进去,就可以换出⼀个有电的充电宝。
我去美国是考察项⽬的,但感觉这就是⼀个很好的投资项⽬,虽然⼿机没电是偶然需要,但这种需求⾮常强,⾮常迫切,这时候⽤户并不在乎价格和品牌,只要能充电就⾏。
更重要的是,⼿机耗电量增长看起来远远⼤于电池⾰新带来的电容量的增加。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后⾯⼏天我就⼀直在构思这个东西,飞机回国时的⼗⼏个⼩时⾥我就了纸,把结构、⽅案都给做出来了(注:由于时间久远,原始图纸缺失),这个就是现在共享充电宝的雏形。回到国内以后,我就⽴即召集了实验室的技术⼈员,来研发这个⽅案。
专利问世
2014年的时候,国内还没有共享的概念,我在2014年11⽉份提交了三份相关专利(CN104377771B-⼀种可识别⾝份的⼿机充电电池及其识别⽅法、CN104377772B-⼀种⼿机电池充电更换系统及充电⽅法、CN104377773B-⼀种⼿机电池的充电箱),这也是后来转让给街电的三个专利。
我们当时的研究⽐现在共享充电宝更深,因为我们觉得充电宝是⼀个过渡性产品,迟早要消亡。所有数码产品⽤的锂电池没有标准化,也没有标准型号。我们觉得可以把数码产品的锂电池进⾏标准化,标准化之后,所有⼿机的电池⼤家都可以公⽤。
另外因为⼿机电池的容量⼤⼩不⼀样,我们⼜申请了另⼀项发明专利,这个在未来应该会有⾮常⼤的
价值。我把⼿机进⾏双模供电,就像飞机和汽车有主副油箱⼀样,⼀块固定在⾥⾯,⼀块在外⾯换,可以换的这个是标准化的,⼤⼩都是统⼀的,⽤户⽤电的时候先从⾥⾯的电池⽤,⽤差不多的时候⽤外⾯的。充电也是先充⾥⾯的,然后再充外⾯的,这就是不间断供电的⼿机。
我们当时申请了⼤概20多件专利,其中最核⼼的就是刚才说到的这三个:第⼀是充电宝要有⾃⼰独⽴的⾝份识别,流通、交换的时候可以对充电宝进⾏追踪,对租借⼈⾝份也可以确认;第⼆就是有⽹络功能,最初我们的构想是每个充电宝都有⼀个可以上⽹的IP,但是发现成本⽐较⾼,最后我们决定让充电宝的箱⼦联⽹,通过箱⼦来控制充电宝;第三是充电宝背后的充电箱和服务器管理的⽹络架构。
专利争夺
可以对照的是,以前没有共享充电宝的技术⽅案和商业模式,都是⼈⼯租赁,租给你⼀个满电的充电宝,对你的⾝份进⾏登记,给你算⽤了多少时间,然后给你算钱。
我们这个的核⼼技术就是⽆⼈化,我们把原来需要⼈⼯操作的,⽤互联⽹和物联⽹的技术进⾏升级和管控,从⽽使他的⼈⼒成本降低,交换率提⾼,管理成本下降,确实是这样的。这样就可以形成⼀个共享的⼤平台,如果还是传统的租赁,你是不能规模化发展的,或者规模化发展的成本很⾼,⽤这种⽅式来管理就可以规模化发展,成本很低,所以它是可⾏的。
我申请的20多件专利⾥有⼤概5,6项发明专利,其他的是实⽤新型,这⾥⾯还有电池结构的、电池⽣产⼯艺的。
整个充电宝⾏业的技术⽅案都离不开这三个核⼼专利,怪兽、⼩电、来电都⼀样。如果离开了这三个专利,共享充电宝这种模式就不成⽴。现在共享充电宝这个⾏业⾥有很多这样的专利流氓,拿着⼀个实⽤新型专利,也不管这个专利有没有价值,就是要提起诉讼,主要⽬的就是要钱。其实它完全可以把产品做的更好,把市场铺得更多,让⽤户更满意。
来电负责⼈曾⾃称是
来电负责⼈曾⾃称是
“共享充电宝发明⼈”
但后来⼜对外改⼝是
“共享充电宝推动⼈”
从时间上看,我的专利在先,他的在后,这个是不争的事实。我看了来电申请的那些专利,⾥⾯很多词都是来源于我的原始专利申请,他把我的专利特别是架构的专利都拆了,拆分成⼀块⼀块的,包括
充电宝的认证⽅法,数据的交换⽅法等等,但这些专利都在我的⼀个专利⾥⾯,我那是⼀个⼤系统的专利,你拆了之后就失去了创造性,就没有价值了。
现在申请⼀个发明专利,周期长,⽽且越来越难,因为现在国家⿎励科技创新,企业和个⼈的创新能⼒很强,凡是你能想到的,很多⼈都能想到。所以只要是发明专利,稳定性就很强,想把⼀个发明专利⽆效掉是很难的,我们⽬前这三个专利就是发明专利。
雏形诞⽣
2014年11⽉,专利申请完以后,我们就派了⼀个⼩组去深圳充电宝的合作⼚商,当时我们要求充电宝必须要有ID芯⽚,这些合作⼚家就想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最开始我们⼀直保守秘密,但随着交流的深⼊,我们⼯程师就将整套技术⽅案透露了,后来在深圳就出现了很多类似我们的充电箱⼦。
下⾯这个箱⼦是我们最初做出来了的两款,虽然⽐较⼟,但这就是现在所有共享充电宝的雏形。
共享充电宝在开始推⼴的时候遇到了很⼤困难,投资⼈认为这个存在需求,但很短暂不是⼤需求,让所有⼈都⽤这个不现实。更关键的是,成本太⾼,我们当时做的⼀个箱⼦加上充电宝需要五百元,即便在⾼速路⼝、商场、肯德基、星巴克等⼀些⼈流⽐较⼤的地⽅投放,也需要上百万个,需要⼏个亿的投⼊,没有⼈愿意投资。2015年、2016年时,我当时去参加路演就⾄少5次,见的投资⼈都不下30个,主要的疑问就是投资额太⼤。
从2017年开始,来电对很多共享充电宝公司提起了专利诉讼,这虽然是⼀种常态,因为要竞争,但是不能以专利诉讼作为⼀个主营业务,这是不对的。很多情况下专利是⼀个盔甲,是为了保护⾃⼰,⽽不是攻击别⼈的武器。企业如果只⼀⼼把打官司作为竞争⼿段,⽽不想如何提升市场竞争⼒,那么与别家拉开距离,甚⾄掉队也就不⾜为奇了。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5:27: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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