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利审查指南2019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对照表
《专利审查指南》
2010 2 1 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
(根据公告第三二八号修正)
第一部分第一章
5.1.13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
但是,因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的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况除外。对于此种除外情况,申请人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审查员发出的指明了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的复印件。未提交符合规定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的复印件的,不能按照除外情况处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 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作结案处理。
第一部分第一章
5.1.13)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
但是,因审查员发出分案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的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况除外。,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应当以该存在单一性缺陷的分案申请为基础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以该分案申请为基础进行分案,。对于此种除外情况,申请人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审查员发出的指明了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的复印件。未提交符合规定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的复印件的,不能按照除外情况处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补正后仍不符合

《专利审查指南》
2010 2 1 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
(根据公告第三二八号修正)
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作结案处
理。
5.1.14)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不相同的, 应当提交有关申请人变更的证明材料。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对于不符合规定的, 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 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5.1.14)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分案申请时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有关申请人变更的证明材料。针对分案申请提出再次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该分案申请的申请人相同。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针对分案申请提出的再次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该分案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 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
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第一部分第一章
6.7 著录项目变更
6.7.2.2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
第一部分第一章
6.7 著录项目变更
6.7.2.2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

《专利审查指南》
2010 2 1 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
(根据公告第三二八号修正)
2)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例如:有当事人对专利申(或专利权转让或者赠与有异议的;当事人办理专利申请权
(或专利权转移手续,多次提交的证明文件相互矛盾的;转让或赠与协议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与案件中记载的签字或者盖章不一致的。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
与的证明材料。
第一部分第三章
4.2 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
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
第一部分第三章
4.2 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
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 品外观设计视图。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

《专利审查指南》
2010 2 1 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
(根据公告第三二八号修正)
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对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关键帧的视图,所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
……
4.3 简要说明
……
(7)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
(以上为 2014 年 68 号局令中对指南进行修改的内容)
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对其余状态可仅提 交关键帧的视图,所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
……
4.3 简要说明
……
(7)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
4.4 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
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是指产品设计要点包括图用户界面的设计。
4.4.1 产品名称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名称,应表明图形用户界面主要用途和其所应用的产品,一般要有“图形用户界面”字样的

《专利审查指南》
2010 2 1 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
(根据公告第三二八号修正)
关键词,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要有“动态”字样的关键词。:“带有温控图形用户界面的冰箱”、“手机的天气预报动态图形用户界面”、“带视频点播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不应笼统仅以“图形用户界面”名称作为产品名称,如:“软图形用户界面”、“操作图形用户界面”。
4.4.2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应当满足本部分第三章第4.2 节的规定。对于设计要点仅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应当至少提交一幅包含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的正投影视图。
如果需要清楚地显示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在最终产品中的大小、置和比例关系,需要提交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一幅正投影最终产品视图。
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
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作为主视图;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图形用户界面关键帧的视图作为变化状态图,所提交的视图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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