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是专利申请⼈需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之⼀,著录项⽬主要记载专利的信息、发明⼈的信息、申请⼈信息等,⽽著录项⽬是可以变更的,那么专利著录项⽬变更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专利著录项⽬变更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申请著录项⽬变更的,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协议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作的部门调解或者向⼈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政部门中⽌有关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请求中⽌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政部门提交请求书,并附具管理专利⼯作的部门或者⼈民法院的写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的有关受理⽂件副本。
管理专利⼯作的部门作出的调解书或者⼈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效后,当事⼈应当向国务院专利⾏政部门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续。⾃请求中⽌之⽇起1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
需要继续中⽌有关程序的,请求⼈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政部门⾃⾏恢复有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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