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专利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日期2000年4月1日。根据专利法,专利权由国家所赋予,为了激励科学技术进步,保护发明创造及其应用,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类福祉。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他们均可享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条例》,实施于2004年10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专利申请人和其他有关专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更细致的解释。
中国政府与指定的外国国家或者外国专利注册机构签订了关于外国专利注册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协定,对于那些与中国建立国际专利合作的国家,允许外国专利注册机构直接出具有关申请、更正和分案文件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于1993年8月1日,规定企业禁止以寻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捆绑销售、拒绝交易、垄断协议方式违法私有专利。
(五)司法解释-专利权或者相关权利及其保护
中国最高法院作出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权利及其侵害行为的司法解释,对专利的案件的审理做出了规范性的解释。包括:非正常排除对知识产权的侵害行为;专利权防卫人对权利的保护等。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护法》,实施于2007年5月1日,旨在增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于侵权行为的惩治。同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赔偿制度,保障对专利权的保护,以及人民众的合法权益,构建依法决断专利权益的秩序。